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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李显冬——讲法律故事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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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戏称为“今日说法常务嘉宾”,曾一度一年的出镜数达上百次。作为媒体前的“公众人物”,他依然坚持自己“只是一名教师”,而他的特殊之处也许只在于,他一直坚持通过媒体宣传法律、解释法律、传播法律,让法律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我把这当成一种社会责任、社会义务”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高欣 法治周末记者 李亮

与李显冬教授的采访约在6月11日下午两点半,他位于北京蓟门桥的家里。

眼前的李教授相比于电视上常见的模样略显消瘦,但有着同样的热情和亲切。“当初江平老师就是看我口才挺好,才收我当研究生;后来是中央电视台看我语速快,才让我上的《今日说法》。”被冠以“法律媒介人物”称号的李显冬有很多趣闻轶事,有的足以让你乐得前仰后合,但每谈及新闻和法律,他的信念一如他的眼神,足够坚定。

“今日说法常务嘉宾”

用“家喻户晓”来形容李显冬的知名度并不为过。他最为人知的还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常务嘉宾”身份。

忆及当时制片人为何选中自己,李显冬笑着说:“他们觉得我语速快,表达还准确,普通话虽然不标准,但却是‘南腔北调’的‘大众话’,全国人民都能听得懂。”

当时的演播室设在公主坟某空军招待所里,李显冬家住昌平。“当时家里没有车,去录节目的时候,每天早晨要6点起床,7点赶班车,7点50分左右到地铁站换乘地铁,出来后还要再坐几站公车才能到演播室。”他回忆道。

由于节目刚开播,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有时一期节目的制作,得经过反复策划才能正式录制。“刚开始那段时间,策划要一两天,拍摄要一两个小时,最后看自己上镜的时间也不过一两分钟。”

但李显冬并没有计较这些,依然跟着节目组一路风风雨雨“摸索”前行。即使在2003年“非典”肆虐期间,他也依然坚持到公主坟节目演播室“报到”,录制节目。因为他觉得,“人家来请你宣传法,你就应该担负起这个社会责任,尽这个社会义务”。

那个年代,新闻媒体的法律宣传尚在起步阶段。普通百姓对于法制类节目的印象也多为“情绪化”。李显冬觉得,既然要让法律走进寻常百姓家,就要另辟蹊径,改变老百姓对此类节目的看法。

于是,李显冬和大家一起,琢磨出了“讲法律故事”的方法。“我们都是在老祖母的摇篮里听着故事长大的,我们都是先记住故事,然后才懂得其中的道理的。”按照这个“理论基础”,李显冬认为,法治宣传就是讲案例、讲故事,把故事讲得通俗易懂,让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十多年来与媒体频繁的打交道,使得李显冬对新闻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有了深刻的体会。“法治社会的进步得益于媒体于细微处进行的宣传和缓慢推动。比如说:近年来人身权利法律制度的得以完善,和媒体的推动是分不开的,法律和媒体相辅相成,法律不是什么阳春白雪,而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它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

我不是“李青天”

有人曾把李显冬这样的学者称为“法律媒介人物”。如此高的曝光率必然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有些维权的百姓甚至一度把他叫做“李青天”,这让李显冬有些哭笑不得。

有一次,李显冬正在中国政法大学开会。突然,一群农民工破门而入,进门就“哗”的一下散开来,跪在了李显冬面前,坚持让“李青天”给他们做主。场面一时十分尴尬。

无论李显冬与同事们如何解释和劝阻,农民工们还是不肯离去,说李老师“一定要为我们做主”。李显冬顺势解释说,“我也只是名教师”,并告诉他们维权的正确途径。过了好一阵子,农民工们才散去。

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慢慢地,政法大学的同事和学生们也学会了帮李显冬“屏蔽”一些来访者,如有来访者,同事和学生们都会以“李显冬出国了,现在美国”为由婉拒掉。

有一次,一个女同志找到了李显冬的办公室,当时办公室只有李显冬一个人在。他灵机一动,想起了同事和学生们的常用理由,于是就说,“李老师不在,去美国了”。不料,次日,这位女同志居然找到了李显冬的家里,“不巧”的是,李显冬当时正在家里。这位女同志见到李显冬时就问:“昨天不是说你出国了嘛?”

李显冬坦言,作这样的拒绝和躲避也实属无奈。“我不是救世主,我只是一名法学教师,我能做的也只是尽力而为地做宣传,把法律传播出去。”

就在采访的前一天晚上,李显冬夫妇和他的一名学生一起散步。在进入政法大学北门时,一位老太太迎上来说:“我在这儿等你好几个小时了。”

这些事对他生活造成的“困扰”,包括同行的不理解和百姓的过分信任,都没有让李显冬打退堂鼓。由于受导师江平老师的影响,李显冬也坚持把宣传法律当作一种社会责任来看待,“要让法律规定的行为规则对老百姓产生实际影响,口述作品也是作品”。

李显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只要有时间,他就不会拒绝媒体的采访。但他有一个原则:只回答民法方面的问题。“民法是我的研究方向所在,其他法方面的问题我不回答,因为一旦回答不够准确,是要向社会、向广大观众和读者们负责的,那可就是我的‘宣传’不到位了”。

要回国的“精神病”

李显冬总爱把“宣传”挂在嘴边,可能与他自幼生长在文艺家庭有关。“那个年代,文艺就是一种宣传嘛。”李显冬笑言。

1979年,恢复高考后不久,李显冬便怀揣着父亲给他的100元钱来到了北京,准备考中戏导演系。未考取之后,他回到家乡山西省太原市潜心苦读,并于当年考了个太原市文科状元。一番权衡之后,李显冬选择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李显冬说,他们既是文革前高中毕业的“老三届”,又是第一批系统学习西方法学理论的“新三级”本科生。1983年,李显冬本科毕业,当时江平老师尤为看重他,希望他可以攻读其硕士研究生。不巧的是,当年360分的分数线,李显冬却考了个359.5分。这半分之差,又让李显冬付出了四年时光。1986年,他终于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回到母校继续学习。

1993年,李显冬报名参加了当年的中加学者交流。并于1994年1月14日离开中国,飞往加拿大。在白求恩医生的母校、加拿大著名学府McGillUniversity(麦吉尔大学)开始了一年半的访问学者生活。

幸运的是,同年5月,他的妻儿顺利地拿到了赴加的探亲签证,并于7月初飞往加拿大,全家团聚。在那个年代,出国访问的学者很难将自己的家人也带到国外去,李显冬一家着实幸运。

据统计,当时中国国内有约20万人出国“镀金”,之后选择回国的只有不到三分之一。在交流访问期满之际,“留还是不留”这个问题,也摆在了李显冬一家三口的面前。

李显冬个人倾向于回国。“当时我已经45岁了,如果留在加拿大,必须先拿下一个文凭,而这就需要五到八年时间。这之后我就五十多岁了,临近退休年龄,还能做什么呢?如果回国,多少也算是个海归,是还能做点儿什么的。”他的爱人只是觉得,只要全家人在一起,去哪里都可以。虽然李显冬的儿子有些不大愿意回国,但还是接受了全家经过慎重考虑作出的回国决定。

在下定决心准备回国的那段时间,李显冬一家遭到了很多不解。毕竟在那个年代,“能出国就尽量留在国外”的思想十分普遍,李显冬作出这样的决定,实难得到周围华人的理解。

有一次,在李显冬的爱人工作的公司,一位女同事走到他爱人的面前,低声跟她说道:“听说有一家北京过来的访问学者要回国,哎,他家是不是有精神病啊?”这让他的爱人听了哭笑不得。当然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家当玩笑话讲给了李显冬听。

就这样,1995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李显冬离开了加拿大,踏上了回国的班机。

回国之后,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同时跟随江平老师进行土地法和矿业法的调查研究。这也是他除了民法中婚姻法和继承法研究之外的又一重点研究方向。李显冬表示,现在,矿产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土地法已上报国务院,一两年之内方可提交人大。

但李显冬最为人知晓的一面依然是其对民法中与百姓切身问题相关的婚姻和继承方面的研究。“作为一名教师,我也会把我和媒体进行法律宣传的成功经验运用到教学中。比如我的案例教学就比较成功。”李显冬略带得意地说。

近来,李显冬的生活依然一如既往地繁忙。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最近他主要在忙三件事:国土资源部的调研、研究生论文答辩以及接受媒体采访和做节目。“我比较热衷于宣传民间法和习惯法,传播者们要了解后再传播、宣传,宣传出去的也是法。”

“我是和新中国一起成长起来的,我和新中国一起经历了很多。所以,我对我们国家的未来、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充满信心。”李显冬说。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mbm/content/2010/06/17/content_2170402.htm?node=2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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