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媒体法大  >  正文

【中国教育新闻网】李树忠:在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副校长 李树忠   7-7   阅读:
T AAA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中国法学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发展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理论继承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吸收了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经验,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宝库,是党和国家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作为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高等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充分认识到法学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认识到中国法学离不开世界视野,但更应当具有中国特色。

中国法学要实现飞跃式发展,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和世界视野相统一的发展思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解决好我国法学学科的开放性和民族性之间的关系,做到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懂真信,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更好地观察和解释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各种法律现象,揭示蕴含在其中的法律规律。我们应当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落实到行动中来,将马克思主义法学资源充分运用到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的建设中来,将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和法学智慧与国际先进的法学理论充分融合,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充分吸收国际社会中先进的法学学科发展经验。

中国法学的科学化发展,既应当具有国际视野,同时更应当具有中国特色,在这两个维度下,充分发挥法学界的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发展新局面。

第一,法学界应当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意义。法学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求法学研究者认真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内涵、基本原则、主要特征和根本要求,并将其贯彻到法学各专业,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我们既要看到,长期以来,法学界以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建设为己任,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实际,破解现实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但是,也应该看到,法学界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照搬西方法学理论话语的倾向。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界应当增强理论自信,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解决当下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问题,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问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问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等。法学界有责任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这些重要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发展要积极追求原创性,积极呼应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社会发展、实践深化、历史前进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然要求。这一判断对法学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法学研究者要推进法学学科的健康发展,就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的发展是永恒的,新情况新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其中有一些可以凭老经验、用老办法来应对和解决,同时也有不少是老经验、老办法不能应对和解决的。如果不能及时研究、提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办法,法学理论就会苍白无力。因此,法学学科的发展要积极追求原创性,积极致力于揭示新规律,提出新学说,阐明新道理,创造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中国法学的健康发展,要积极呼应时代需要,充分体现时代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思维的起点决定着理论创新的结果。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中国法学对于时代需求应当积极呼应,推出以问题为导向的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

第三,中国法学的健康发展要求法学研究以开放的态度应对实践要求。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已非传统的法律理论所能完全应对,各种新兴的社会领域和社会矛盾都需要有新兴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工具来解决。面对日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鲜活的法治实践,法学自身已经很难满足实践需要。为此,应当消除学科壁垒,培育新兴学科、发展交叉学科,鼓励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联合攻关,争取在重大问题上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使这些研究成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突破点。在这方面,既要加强传统理论的深化研究,又要为新兴学科,尤其是交叉学科的发展提供充分开放的发展空间,以包容的态度对待法学新领域的研究,积极推动法学新兴教材的建设,夯实法学基础理论和新兴理论的奠基工作。同时,法学学科要积极注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从现实来看,中国法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要应对和突破这种局面,中国法学就要构建起中国特色的、成体系的法学学科理论和概念。要鼓励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参与和设立国际性学术组织,支持和鼓励建立海外中国法律研究中心,支持国外学会、基金会研究中国法律问题,加强国内外法学研究智库交流,推动海外中国法学研究工作。要聚焦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推出并牵头组织研究项目,增强中国法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要以学风建设为抓手,注重法学精品建设。法学健康发展,必须要解决好学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存在一些不良风气,学术浮夸、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急功近利、东拼西凑、粗制滥造,有的逃避现实、闭门造车、坐而论道,有的剽窃他人成果甚至篡改文献、捏造数据。有的同志比较激烈地说,现在是著作等“身”者不少、著作等“心”者不多。这种判断对法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可以说,不抓学风建设,中国法学就很难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也就无法与世界法学展开平等对话。对此,我们应当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学学风建设,注重法学精品建设。要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把软约束和硬措施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法学家们应当自觉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讲究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崇尚“士以弘道”的价值追求,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要有“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执着坚守,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立志做大学问、做真学问。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以深厚的学识修养赢得尊重,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引领风气,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时代赋予了法学界重大使命,中国法学发展关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此,法学界每一个成员都应当具有时代的使命感,勇于担当,在推进中国法学健康发展、走向世界的历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遵循,以世界视野积极追求中国法学发展的原创性,以中国传统资源为依托积极呼应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需求。既要有充分的开放性态度对待世界和中国的法律发展实践,同时也要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强化法学学风建设,将法学建设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精品。

相关链接:http://www.jyb.cn/zggdjy/bqgz/201606/t20160629_663622.html

编辑 骆红维

关闭

| 图片新闻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