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同中国政法大学师生和首都法学专家、法治工作者代表、高校负责人一起座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终身教授张晋藩、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潘辉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庭长刘黎先后发言。张晋藩,今年86岁,是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他发言的题目是《谈谈依法治国的历史借鉴问题》。他说,总书记很重视传统法文化,他在过去的讲话中几次提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古书记载,所以我特别讲到这句话的由来,以及为贯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中国古代的立法状况。5月10日起,本报将其发言摘要刊登,敬请读者关注。
爱民富民 民安国强
民既为邦之本,因此如何使本固继而达到邦宁,是历代统治者所关注的焦点之一。为达此目的,论者咸谓爱民则安、富民则强。
史载,周文王问政于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欲使主尊人安,为之奈何?”太公曰:“爱民而已。”文王曰:“爱民奈何?”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祖述文武周公的儒家学派,莫不以爱人(民)作为立论与施政的基点。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主张,力图通过克己复礼,使天下归仁。荀子说:“故君人者,爱民而安,好士而荣,两者无一焉而亡。”“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
实行法治的法家也同样主张爱民。商鞅说:“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爱民则民安,使民无怨就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
治理国家的实际经验,使得爱民之说不断丰富。成书于战国时代的《六韬·文韬·国务》说:“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己物,此爱民之道也。”三国时期,吴国政治家贺邵说:“国之兴也,视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为草芥。”明初,颇有作为的成祖说:“民者,国之根本也。根本欲其安固,不可使之凋敝。是故圣王之于百姓也,恒保之如赤子,未食则先思其饥也,未衣则先思其寒也。民心欲其生也,我则有以遂之;民情恶劳也,我则有以逸之。……薄其税敛而用之,必有其节。如此则教化行而风俗美,天下劝民而民心归。行仁政而天下不治者,未之有也。”他还说:“天之视听皆因于民,能爱人即所以使天。”明清之际,思想家唐甄指出:“是故君之爱民,当如心之爱身也。”他对见政不见民的轻视民众的现象进行了批评,说:“国无民,岂有四政!封疆,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奈何见政不见民也!”但是,爱民并不是空发议论,而在于利民、惠民、富民。明成祖说:“朕惟事天以诚敬为本,爱民以实惠为先。书曰惟天惠民,又曰安民则惠。”
历代思想家和开明之君不仅倡导爱民,而且实行养民、利民、富民的政策,以达到民富进而带来国强的效果。孔子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他强调,只有百姓富裕,才能使国家富强。孟子也以富民作为养民之要着,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他还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
法家爱民之说最后也落实到富民上,认为富民是爱民之一端。管仲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他还说:“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汉刘安认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三国时期,吴国著名军事家陆逊说:“国以民为本,强由民力,财由民出。夫民殷国弱,民瘠国强者,未之有也。”唐初,以“安人宁国”为治国之策的唐太宗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唯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他还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宋人危昭德说:“民者,邦之命脉。欲寿国脉,必厚民生;欲厚民生,必宽民力。”
古人论证富民之道,是和以农立国的国情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荀子说:“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孟子描写了他理想中的富民的田园风光:“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而“养生丧死无憾”,被视为“王道之始”。
原文来自《法制日报》2017年5月17日第9版,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70517/Articel09003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