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1月2日,“北京市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会”筹备会议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李奋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刘晓兵教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朱梦妮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讲师苑宁宁、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李蔚、北京市中剑律师事务所主任焦阳、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浩礼、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张宏、博士生谢维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刘晓兵教授主持。
王进喜就成立“北京市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会”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他表示,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职业伦理的一些热点问题,反映了我国法律职业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而我国对法律职业伦理的理论研究长期准备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而深入开展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是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执业规则做一体化、系统性地考虑。因此,有必要成立这样一个研究会,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理论与实践、规范与实施进行深入研究。
李奋飞表示,加强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是依法治国方略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当前,法律职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不是单一法律职业自身的问题,而应从我国法律职业的总体状况进行审视和考察,需要对不同法律职业之间共通的伦理和规则展开研究。可以说,成立“北京市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会”具有重要价值,通过研究会这样一个平台,可以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之间开展研讨,进一步增加各法律职业群体之间交流的机会,促进相互的了解和熟悉。与会人员表示,成立“北京市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会”立意深远,必将对法律职业伦理的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产生重要意义,希望通过这个研究会进一步将有关方面的资源和人才整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进一步推动全国性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会的成立,提升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研究的深度和水平。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会积极参与筹备工作,并就研究会成立后的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等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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