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等联合举办的“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人大、各地方人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机构等单位的80余位理论与实务专家参与研讨。

马怀德指出,目前一些地方立法存在超出《立法法》限定领域、超越权限、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简单重复中央立法等四个新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强调学者应当密切关注实际、积极建言献策。

陈斯喜作了题为“地方人大与社会建设”的主旨发言。他认为,当前社会建设面临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社会建设的理论供给不足,相关研究存在着碎片化的现象,不能形成相互协调的理论体系;三是对社会法的研究比较薄弱,尚未形成独立综合的部门法。陈斯喜强调,地方人大在社会建设方面大有可为,要推动社会建设的制度改革探索,加大力度推进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甘藏春作了题为“地方立法权的法理基础”的主旨发言。他指出,地方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又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秩序和保障,应当充分肯定其成就。但在积极慎重、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权扩大的同时,也存在立法空间不足、所提供的法律资源不足等问题,有必要深入研究地方立法所涉及的法理问题。
来自全国人大及北京、浙江、河北、山东、广东等地立法机关的代表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地方立法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据悉,此次研讨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的基础理论和实务研究。(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姚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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