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财经态度》)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彪。
刘彪表示,《条例》出台之后,将成为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其法律权威性和约束力大幅增强,将与《证券法》形成有力的配套和呼应。
《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刘彪表示,投资者更真实地衡量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可围绕以下关键要点构建一个有效的评估框架:防“造假”,要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收现比等硬指标;防“空头支票”,要考察股东回报的硬约束;防风险;防不稳定。
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培育新增长点、提升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刘彪表示,《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从三方面规范并购重组:一是估值合理性,要求对“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项目出具可实质验证的估值报告;二是信息披露,要求并购原因与协同效应的披露必须具体准确,禁用“战略互补”等模糊表述;三是业绩承诺,需进行专项核查。刘彪表示,“财务顾问”这一重要主体,其角色将发生根本性升级——从过去的“撮合方”转变为“质量守门人”。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股利分配。刘彪表示,这一安排将形成 “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举的有效机制。此举将显著增强投资者现金回报的可预期性。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养老等长期资金构建高股息组合,获取稳定票息收益;另一方面,个人投资者也能更灵活地规划,选择在税收更优惠的时段获取分红,实现利益最大化。
转自:央视财经
原文:财经态度丨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将出台!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