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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法治的要害在于治权、治官

来源:人民网   3-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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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夕,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做客人民日报、人民网两会全媒体访谈栏目“两会e客厅”,探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话题。卞建林教授在访谈中表示应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其中,法治的要害在于治权、治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针对目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还并不完善的现状,在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一方面,卞建林认为在中国,要健全司法体制的运行,可能有三个关键点。一是要坚持控诉分离,坚持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第二,要规范侦查权,把侦查行为分为强制侦查行为和规范侦查行为,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个强制性侦查行为审查许可制度。第三,在诉讼制度方面,要理顺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关系,特别是要研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卞建林表示,法治的特点是治权、治官,这是行政权的特点决定的。一方面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官本位的思想比较严重,第二,行政权相比于司法权和其他权而言,因为行政权追求效率、追求政绩,是一种主动的积极性的一种权力行使,容易越界,容易异化,甚至是滥用职权,所以必须用法律来规范。

当谈到高校教育和法制人才培养,卞建林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首先,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学研究者,不能够置身度外,不能袖手旁观,要积极投身于这场伟大的事业。另外,从人才培养方面,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古今中外,培养高起点、视野开阔的学生。再次是营造一种民主、宽松、理性、包容的学术氛围,要坚持人人公平,允许有不同意见。最后是还要有一些前瞻性的、开拓性的、创新性的研究,要为中央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记者/代睿 实习生 卜羽勤)

文章来源:http://www.people.com.cn/n/2015/0305/c32306-26644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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