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理念,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努力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积极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正确的道路,必须树立明确的目标,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正确的法治方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要形成完善的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大体系。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强调的是党政机关及其活动的共同法治化;一体建设强调的是公权力机关与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受法治所规约。四是针对法治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基本环节提出了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强调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决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方面明确了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二是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三是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四是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使人民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的权威。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规范法律职业人员遴选机制。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法治GDP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就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生活方式。当法治成为民众的习惯,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成一种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法治文化是现代国家的必需品,正是这种文化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也正是这种文化滋养和培育了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法治成为文化,关键是要消除人治。因为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以及人治背后的封建文化,正是人治封建传统阻碍了法治。破除封建人治意味着不仅要破除封建特权的思想,还要触动某些特权者的利益,不仅要建立平等民主的文化制度,还要清除封建等级制的思想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因为这样,《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关键在依法执政,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从严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确信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高校办学治校提出了新要求
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总体部署,对高校办学治校也提出了新要求。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坚持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和校园文化建设,构建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学教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的综合改革。
1.推进高等教育建立和完善依法办学的法律体系
从宏观层面来看,依法办学就是国家对高校实施管理的法治化。其前提就是要建立一套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到规范性文件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律体系,用法律制度明确厘清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以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决定》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教育综合改革,解决教育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法律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建立起来的,先后制定了《学位条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当前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加快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1980年制定的《学位条例》是根据30多年前的情况制定的,学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而且,有些教育领域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需要加紧制定。另一方面,就是要厘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高校的关系,依法明确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依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也应该采取法治的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由行政审批转变为服务行政。
2.全面推进大学依法治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
从微观层面来看,依法治校就是大学自我管理的法治化。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各高校正在进行的大学章程制定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载体。高校要将促进高等教育法治化、规范化作为当务之急,按照法律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积极主动以“立法”的方式确立章程在校内的“宪法性”地位。在章程中明确内部权力结构体系中的领导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教职工和学生权利与义务,构建有机统一整体。同时,要注重在章程中体现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诉求,明确界定学校内外部关系,正确处理学校与政府、社会关系,为实现章程运行过程中内外部关系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公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本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党委领导是核心,统领思想政治领导权、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权,着力提高学校内部各级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高校办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校长负责是关键,充分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使校长独立负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改革学校行政权力的制度环境及其运行机制,通过完善校长办公会议制度,优化决策程序,确保校长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行使行政权力,保证高校行政管理组织系统的执行效率。教授治学是根本。改革学术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学者能通过各类学术管理机构行使学术权力。教育部近期出台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权力体系,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独立、相互促进的机制。此外,还要依法建立学校与社会合作模式,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善社会参与高校的制度环境及其运行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回应社会需求的新型治理模式。目前,高校建立的基金会、校董会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3.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和校园文化建设
《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对高校提出了把法治教育纳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的要求。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高校要认真思考如何构建符合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师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教育教学体系和校院法治文化。高校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旳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法治教育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关系着我国未来的整体国民素质,关系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关系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高校应该把法治课程放到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让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把传授法律知识与培养法治观念结合起来,把专业教育和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将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体系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大学是传播精神文明的摇篮,而校园文化则代表着一定容量的先进文化。在现代社会,法治也是一种文化,大学也要做法治生活方式的布道者,引领全社会敬畏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让法治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让法治成为中国社会的文化。要将法治文化内化于校园文化,增强师生员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校园氛围,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循法律,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理性表达诉求和依法办事,使全体师生员工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构建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学教师队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法学师资队伍是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最为宝贵的资源。在高校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而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师资队伍是实现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优化法学师资队伍,首先要坚定法学师资队伍的理想信念,让法学专业的教师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保证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旗帜、道路与方向的正确性。其次要优化法学师资队伍的结构,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的建设需求,从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出发,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学术创新团队,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加强培育建设法学基础理论、法律职业伦理与实践教学、国际法学等教学科研队伍。三是要鼓励支持法治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实现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的人员的双向交流机制,实现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之间协同发展,提升法学师资队伍的素质与水平。
5.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决定》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决定》明确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二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三是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四是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这些要求很具体,很有针对性,高校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在优化法学教授队伍、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法学课程体系、优化法学教材编写和选用、优化法学实践教学、优化法学教学方法等方面下功夫。
6.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
《决定》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要回应并指导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不仅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支撑,衡量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中国在国际法治话语体系中赢得话语权的理论基础。
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首先要在实践中实现理论创新。我国法治实践非常丰富、十分复杂,在实践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都需要理论界及时进行回应、论证、阐释。任何现成答案和照抄照搬都不能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唯有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智慧,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解决之最为可靠、科学。为此,要大力倡导法学理论界深入社会、融入实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实践中去推进理论创新。其次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法治话语权。法治话语权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衡量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指标就是法治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条与西方国家所走的不同的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的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要放眼全球,走向世界,将赢得国际法治话语权作为目标。再次要在在协同创新中推进理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无法单纯依靠法学理论界或法治实务界完成,它需要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协同创新。这项工程也无法仅仅依靠法学法律界完成,它也需要社会各界参与的协同创新。目前,国家正在通过“2011计划”等举措搭建法治协同创新的平台和机制,由此推动法治实践与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广泛、深入的探索、实践、协同创新,中国将为人类法治建设探索出一条新的成功之路。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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