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1月19日电(记者 温馨 杨柳 赵怡然)“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热门词汇,有哪些地方政府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2014年11月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和新华网思客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的举行,又一次提供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样本。
该奖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
以民间形式评价政府工作应是“新常态”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在各类评选活动中并不鲜见,由学术机构和媒体牵头,评判各级政府行政能力高下的活动却并不多见。“由学术界来评价政府行政能力,政府机关过去对这样的评选可能没有足够的重视。虽然‘中国法治政府奖’是学术界评选,但以一种民间形式对政府机关的工作做出民主评价,其价值正逐渐显现。”作为三届活动全程参与的评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莫玉川这样评价活动的现实意义。据莫于川教授介绍,该奖项由行政机关主动申报,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评选、考察,评选每个阶段都有互动,不“自娱自乐”,为实现公开公正的目标,该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认为“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机构,积极组织‘中国法治政府奖’的做法体现了学界的责任担当,符合当前重视第三方评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要求,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表示:“中国法治政府奖”设立以来,应该说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在政府部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私下里很多朋友都对我们讲,说你们做了一件学术机构应该做的事情,那就是从第三方的角度来观察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并且给政府一定的激励和鼓励。因为政府可能更看重的是社会的评价、人民的评价,因此我们能够担当这样一个责任,我们感到非常的荣幸。”
法治政府应重上游建设、符合管理规律
“本次活动实际上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种贯彻,所有的政府都关注法治建设,包括相关的制度创新,真正把要求落到实处,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有一个更好的推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女士这样表达她对“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价。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理念成为各界共识,但“法治政府”的标准、特征和具体建设路径还未有明晰“模板”。“‘法治政府’应首先做到结构比较理性,符合管理规律。从组织法律制度来讲,实际上强调的是自己职能定位准确,结构理性,决策执行监督的结构非常合理。包括该有的关系比较清晰,程序也比较完善。对外管理要兼顾多元利益,考虑到人权保障,符合社会经济环境生态各方面管理的规律。如果一旦出现错误违法侵权等情况,也要有一个有效的机制把他拉回来,对受害方有一个合理的救济。”对于“法治政府”有哪些刚性标准,薛刚凌教授从自己研究领域给出了建议,“我研究组织法,更侧重内部公共行政规律的观察,强调如何合理配置资源,怎样借助制度进行建设。‘上游建设’艰难,但没有上游的完善,下游里的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尽管老百姓看到的更多的是外部的东西。”她强调:“系统内部不理性,对外运行肯定要出问题的。”
让民间评选鞭策法治政府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代表主办方致辞时表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选择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地方、单位进行总结表彰,既可以促进其他地方单位的努力发展,向其看齐,也可以传播先进的经验,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和水平,形成一个争建法治政府的高潮。”对于长期坚持对优质“政府模板”进行评选和宣传,莫于川教授认为“这种方式,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有一个努力的方向。示范的同时也是经验的宣传,对于整个行政机关的努力方向会是一种引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就有了抓手。”“我们在这些项目中不断地筛选、初评、复核然后进行终评,这个过程也是学习、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实践有益经验的一个过程,我们也受益良多。虽然是一个学术机构组织的评奖,但是它体现的实际上是全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关注。”马怀德教授在对本次活动总结发言时这样感言。
原文链接:“中国法治政府奖”:让第三方评价成为政府建设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