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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依宪治国”是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命题——“法大人的法治梦”系列论坛综述

来源:法制日报   11-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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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0月20至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议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了更好地在青年学生中营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将法治中国的梦想播散在青年学生的成长途中,让青年学生更好地为法治梦、中国梦贡献力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之际,举办以“法大人的法治梦”为主题的系列专题论坛,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解读。

11月1日,论坛第三期顺利举行。论坛邀请了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树忠、王人博、焦洪昌在内的国内宪法领域专家学者作为主讲嘉宾。

专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要议题,特别是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这就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依宪治国”是中国法治发展的新丰碑

林来梵教授首先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必将在中国政治文明史上成为一个丰碑。

王磊教授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论断。

王人博教授指出,要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解读、领会《决定》精神,这是关键问题。我们要在中国语境下解读《决定》,具体来说,就是我们要联系中国1949年建国以来30年国情,联系改革开放以来30年国情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未来30年国情来解读《决定》,即将历史、现实、未来联系在一起来领会《决定》精神。王人博教授进一步指出,党中央在这次全会上作出这一《决定》,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因此,在这一历史现实条件下,全会作出的这一《决定》是一个重大进步。

李树忠教授指出,学习四中全会精神首先要具有一种历史的思维方式,可以对照中国传统及近代和现代历史的发展来学习,可以对照从学习西洋来探寻法治道路的历程来学习,可以对照中国共产党对法治概念认识不断深化的进程来学习。

焦洪昌教授认为,《决定》中最为关键的两句话就是“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将这两句话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来,意义重大。

“依宪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论断

林来梵教授认为,这次全会最大的意义在于确立了一种特殊的法治理念,即不同于西方的法治理念,而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林来梵教授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由于中国的法治建设就是依靠中国共产党来推动的,这是一个巨大进步,这是因为在当今中国,要想推动法治建设的发展,再也找不到比中国共产党更强大的推动力量。

王磊教授指出,为什么要依宪执政?这是由于宪法是根本大法。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效力、作用、地位在《决定》中贯彻始终,宪法原理在《决定》中处处体现。例如,“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立法要人大主导;“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行政中的“权责法定”、“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司法改革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体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因此,《决定》中包括党的领导、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全民守法等内容,实际上都贯穿了宪法的内容,本质上都是在推进宪法的实施。

王人博教授认为,在阐释“依宪治国”问题前,首先要明确中国的宪法不同于西方,中国的宪法强调了党和国家、国家和人民的一致性;在阐释“依法治国”问题前,首先要明确我们的依法治国不是走西方的道路,而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李树忠教授从“权力与法律”关系、“法治与民主”关系以及“宪法法治思维”三个角度分析阐释《决定》中关于“依宪治国”的重大论断。“权力与法律关系”问题,就涉及如何理解人民民主专政与依法执政有机结合的问题;“法治与民主的关系”问题,就涉及我们在治国理政中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三者关系的问题;“宪法法治思维”问题,关系到思维方式的转变,这无疑是一场重大变革。

焦洪昌教授指出,理解《决定》精神,必须要回答好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宪法?第二,我们所依的宪法是不是一个好宪法?第三,良好宪法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依宪治国”是未来中国法治理论与法治建设的新命题

林来梵教授认为,中国共产党敢于推动依法治国,这是有担当的,因为依法治国的真髓是要适当地约束公共权力,约束中国共产党自己。因此,期待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能够取得最终的成功。

王磊教授认为,《决定》的另外一个亮点就是提出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就涉及怎么来实现“依宪治国”的问题,这同样是未来我们要关注的。

李树忠教授指出,应当看到,在中国实施法治、依法治国是具有其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因此,这就给当下中国带来了一些重大的法治课题,需要我们在理论当中去研究,在实践中去探索。

焦洪昌教授指出,如何树立宪法权威,这是我们几代人都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可以从规范的角度或者从历史和更宏观的角度来思考这样一个影响我们中国人未来命运和前途的问题。焦洪昌教授进一步谈到,如何实施宪法、激活宪法,这是“依宪治国”中的重要问题,对这一问题,《决定》中有关键性与前瞻性的表述:即“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另外,如何处理国家法与党法之间的衔接问题,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焦洪昌教授指出,目前我们要先将《决定》中的基本概念解释清楚,在此基础上,未来我们才能对其它重要概念作出正确理解。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1119/Articel12004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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