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契合全国人大《民事诉讼法》修改进程,推进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与若干高等院校共同举办的第三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日前举行。
第三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由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承办,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协办。
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校长指出:“这次研讨会汇集了国内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精英,代表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观点的交流与切磋,将有利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会议的成果将不仅属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更将属于中国法学界。”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江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环保部等实务部门的领导、京内外各高校民事诉讼法学的著名专家、学者共70余人参加会议。
“《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研讨会(三)”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中心议题进行:1、审判监督程序立法完善;2、公益诉讼制度立法研究;3、审前程序立法完善;4、抑制恶意诉讼立法研究。每个中心议题主题发言之后,参会代表都积极围绕该中心议题进行了积极的自由发言与探讨。
原文链接:http://legal.gmw.cn/2011/06/20/content_21149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