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从1954年,陈光中先生在北京政法学院从事刑事诉讼法学教育工作开始,半个多世纪以来,陈光中先生始终活跃在诉讼法教学研究的第一线。他几十年来的学术研究所形成的学术思想和理论体系,既吸收了海外立法和法治理论的优秀成果,又结合中国实际,自主创新,为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陈光中教授经历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风雨历程,并为我国法治建设,尤其是刑事司法事业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陈光中教授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界的学术权威,有如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引领着法律人前行。陈光中教授作为中国行为法学会的专家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学会的发展给予了诸多的指导和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陈光中先生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陈光中先生注重学以致用,积极参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工作,为改革和健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出了突出贡献。陈光中先生不仅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居功至伟,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建设也是呕心沥血,近六十年来,陈光中先生随法大一路同行,唇齿相依,荣辱与共,不离不弃,一直站在讲台,传道授业解惑,培育法学英才。陈光中先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见证人,也是政法大学发展的建设者,更是中国政法大学辉煌的缔造者之一。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菲尼:作为一名学者、一名改革家、一名建设型学者,陈光中教授的影响力是深远的。他是一位实干家,懂得自由应当与秩序相平衡,他也是一位理想家,相信明天的世界会更好,同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他能够洞察事物之间是怎样和谐运作的,并且还能帮助别人发现这一切,提出可行的计划,令人敬佩。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王洪祥:老骥伏枥,不用扬鞭自奋起,壮心不已,时不我待争朝夕。回首先生的人生旅程,八十年无悔人生,上下求索,殚精竭虑,六十载教书育人,辛勤耕耘,春华秋实,硕果累累,为中国的法治研究、法学教育立法的完善、司法改革与进步作出了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虽已步入八十高龄,但陈光中教授仍然活跃于学术的讲坛,坚持学术理想,坚持学术创新,不因循守旧,不搞门户之见,始终表现出一位法学大家杰出的民族精神和宽广胸怀。特别是在宪法和诉讼法重大学术理论上,陈光中教授很愿意和我们进行交流,提出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重大理论问题。这对我们宪法学的理论研究也是一个很好的思路,给出了一个很好的课题。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研究院,是近年来建立的单位,是一个成长型单位,陈光中教授在两院建立之初,作为老一辈的法学学者,站在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给予支持和关心的高度,对北师大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研究院的工作给予了很多关心、指导和支持。北师大的法学两院都有陈光中教授的多位弟子,可以说陈光中教授直接、间接对北师大法学院的法学事业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帮助。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叶青:陈光中先生总是走在法学理论研究前沿,学识渊博,造诣精深,几十年孜孜以求,笔耕不辍。陈光中先生对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多次为全校师生作学术报告,2009年参加了首届法学名家论坛,全校师生无不为其渊博的学术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关心晚辈,提携青年的长者之风所折服。可以说,先生的学术思想深深地扎根于华东政法大学的沃土中,并生根发芽。
诉讼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徐静村:作为老一辈的法学家的陈光中先生,自上世纪70年代至今,为推动我国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发挥了十分重大的作用。特别是自80年代初发起成立中国诉讼法研究会起,陈光中先生一直担任总干事、会长。他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为诉讼法学科队伍的壮大,学术研究的繁荣,研究水平的提升,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带领这支队伍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国家程序法的立法、法学人才培养、司法实务、司法改革研究等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业绩,深为学界同仁认同。
诉讼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崔敏:从思想来说,陈光中先生是我做学问的引路人,又是对我帮助最多的兄长和朋友。此生能与先生成为莫逆之交,是我最大的荣幸。先生品格高尚,有真才实学,敢讲真话是我最敬仰的楷模之一。先生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已有五十八年,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曲折反复的进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伟:作为家乡人,我们为陈光中教授的成就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陈光中教授离开家乡温州已60多年,但他非常关心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家乡的法治建设,其间,曾多次莅临温州为温州市的领导和法学界同仁授课,为温州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2007年10月,已77岁高龄的陈光中教授还亲临温州大学,就法学学科建设问题进行指导。虽然陈光中教授的名望和学识受到了乡亲们的仰慕,并被尊为法学大家,但陈光中教授从不过问家乡的案件,其高风亮节值得赞颂。我作为陈光中教授的学生,既领会到陈光中教授治学的严谨,又沐浴到乡亲的温情,这一切将永远激励和鞭策着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阿尼沙:作为先生众多门生中第一位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有幸走近这位法学大家,我感受到的是先生对学生的严爱有加,还有对少数民族法官毫无保留的培养和指导。先生八十华诞,送上我深深的祝福!(文字整理 任晓昌)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0/04/23/content_80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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