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一个在军都山下,一个在古长安城。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巧合地选择了同一时间分别召开大会纪念恢复招生30周年。
这种巧合来源于30年前的缘分。1978年8月5日对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来说,同样具有特殊的意义。就是在那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国务院批复恢复北京、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
这一纸批复,把北方两大法学教育重镇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对中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的30年正是中国政法、西北政法大学艰苦奋斗的30年,也是成就斐然的30年。
【建校伊始】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百事待举。1949年2月中央宣布“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急提上日程。正如张晋藩先生所言:“新中国成立以后一段时间,立法出现了一个高潮。”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配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学习原苏联模式,开展专业化教育,1952年开始了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
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和辅仁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学系合并,于1952年11月24日成立了北京政法学院,这就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教授为首任院长,武振声任中共党组书记兼副院长,著名法学家、社会活动家雷洁琼教授和费青教授任副教务长。校址在北京东城区沙滩北京大学旧址。
而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1941年陕北公学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了延安大学。延安大学是我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延安大学迁至西安,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次年底改组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8年9月,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成立政法学院,学校成为全国四所政法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从此开始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历史。
【命运转折】
1958年的时候流行一种理论,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不受法律限制。经历了党的政策替代法律之后,法律知识的专业性不再被强调,而法学教育在国家教育体制中也逐渐被排斥。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被砸烂,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系也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同样迎来了这场厄运。1968年军宣队、工宣队进驻了学院。1970年12月,北京市革委会作出决定,撤销北京政法学院,全体教师被疏散到安徽办五七干校。学院解散后图书资料大部分赠给了首都图书馆,校舍也被外单位强占。1972年4月北京政法学院五七干校被撤销,大多数教师干部被就地分配。
西北政法学院也惨遭破坏,直至1972年撤销。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学院教师安置在部分高等院校,保存了师资力量,为学院的复办储备了师资队伍。
从全国来看,“文革”期间的法学院系基本上被停办,只保留了北大和吉大的法律(学)系,以存法学一脉。
好在黑暗终将过去,1976年粉碎“四人帮”并对其进行司法审判,是我国法制重建的一个政治信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大大加强,政法教育得到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了适应新时期法制建设的需要,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批准复办北京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
1979年秋,在物质条件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北京政法学院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刘镜西为首组成筹备小组,负责复校工作,调回了原北京政法学院大部分教师、干部。1979年9月,满目疮痍的校园迎来了复办后英姿勃发的第一批学子。为解决校舍问题,北京政法学院部分教师还曾致函彭真同志。由于新生入学时住宿问题无法解决,1979年推迟入学达50天。学校临时腾出图书馆阅览室作为学生宿舍,一个阅览室住学生84人。
西北政法学院的复校同样是紧张而仓促的。大部分教材,都是边教边印,许多老师也是边调边教。一位79级的毕业生至今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学校大门,还挂了“西安师范专科学校”的另一块牌子,师专的师生还在若无其事地教学,有的军人家属也住在学校,校内的操场还在铺设跑道。
【凤凰涅槃】
1979年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共和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迎来的同样是春天。
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创纪录地一次审议、通过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7部法律。
1982年12月4日,适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了我国的新宪法。现行宪法的通过,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同时,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也拉动了对法律服务人员如律师、公证员、公司法务人员等的全面需求。一时间,法学成为一门显学。
在这种背景下,1980年,彭真同志提出要办中国政法大学,胡乔木同志也对办政法教育非常支持和关心。1982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提议将筹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重要议题讨论。1983年5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成立。
到2005年12月,西北政法学院终于顺利通过教育部更名大学的评审,2006年11月正式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推进,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同时,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这两所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学教授和其他法律人才,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中国政法大学迄今共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20万余名,其中许多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1/10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也是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第一个民商法专业、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诉讼法专业、第一个比较法专业等都设在中国政法大学,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学博士也在这里诞生;同时,学校的科研成果不断运用于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从1978年复办至今,学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西北政法大学同样在重重困难下实现了勃兴。30年来,西北政法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69000多名专门人才。据介绍,西北五省区的各级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省市级政府法制办、司法厅的主要业务干部,2/3以上的高等学校法律院系和法学研究机构中的教学科研骨干,都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mbm/2009/10/22/content_11700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