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媒体法大  >  正文

【南方周末】第三届“中国军事法制前沿论坛”举行

来源:南方周末记者 沈亮 实习生 魏頔   4-7   阅读:
T AAA

每次赈灾,解放军战士必冲在最前线。然而,或许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应急抢险虽已是军队的法定任务,关于军队赈灾的训练、费用、与地方协调等等,却都因为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而越来越成为军队赈灾的困扰。

对于那些关心中国军队法制进程的人来说,新时代下的军队立法问题,是一件迫切的事情。

3月2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军事法前沿论坛”召开研讨会,来自中央军委法制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等机构的军法专家,从多个侧面讨论了“国家武装力量的新职能与多样化军事任务”。“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概念2005年首次提出后,已成为军队重大战略性要求。现在,中国军队正从“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平(和平)战(战争)分明状态”,转向“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平战模糊状态”。中国军队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非战争军事行动方面投入的力量已呈上升趋势。

而武装力量的调动,是国家慎之又慎的权力。不论和平时战争时,军队在每项行动中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亟需法律的规范。

所以,在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王黎红看来,“军事行动,实际上也是一种法律战”。

抗震救灾:法要细化

“军费开支中并不包括非战争军事行动,遇到紧急情况时只能挪用其他军费开支,事后得不到及时的核销与补充,影响部队正常的战备训练。”

有不少看上去理所当然的事情,部队却在为没有法律依据而苦恼。比如去年军队的重要任务:抗震救灾。

论坛上,多位专家反复提到了部队在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困惑。

来自解放军理工大学的张红生教授参加了汶川地震的救灾,他讲了一个故事:当爆破组建议炸掉一个已经歪斜的水塔时,水塔的承包方马上提出异议:炸掉水塔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物权法保护着私人财产,这种情况部队该怎么办?”张红生问。在宪法中,既没有军事权也没有军事职权的概念。那么,当军队在面对其他国家机关或公民的时候,军队能向他们下命令吗,两者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据现有军事法,此问题确难回答。

与会的一些专家认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解放军、武警和民兵组织应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但是,应急抢险还未成为军队训练的内容,自然没有消防队员专业。“因为很多设备设施的成本很高,经费从哪儿来?”论坛上有人说。“军队履行内部职能需要消耗财力物力,这算国防费用,还是行政经费?需要在法律上界定清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说。“军费开支并不包括非战争军事行动,遇到紧急情况时只能挪用军费开支,事后得不到及时的核销与补充,影响部队正常的战备训练。”西安政治学院军法系的曹莹教授说,“长此以往,抢险救灾中部队不计酬劳,也容易使地方政府忽视应对紧急情况的预算设立和使用。”

参加奥运表演:法要明确

“纳税人若说我们出的是国防费,没有要解放军参加文艺表演,怎么办?这还是需要法律。”

薛刚凌提到军队进行非战争行动时的指挥权配置问题时,一连多个问号:军队执行行政型任务时,应由谁来指挥?行政指挥?还是军队与政府联合指挥?

而第二炮兵政治部副主任唐国兵也曾问到:当地政府与救援部队任务和职能划分如何确定,发生问题由哪一级处置解决?救援部队能否直接根据地方政府的请求执行任务,发生问题责任如何区分?救援部队与地方人员发生冲突,引发群体性事件如何处理?

“军队在基层人民政府所建立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中,应该担当什么样的角色?法律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还需要细化。”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

事实上,应急救灾,也还只是军队多样化任务中的一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建部的雷渊深将“多样化”概括为:抢险救灾、反恐行动、防突维稳、国际维和、保礁护航,以及联合军演。

而在这些新任务,都涉及到执行任务的部队如何行使执法权的问题。

还有人提出一个新问题,“军人是否可以经常参与拍摄电影或是大型表演?”

“奥运会开幕式上最精彩的是击缶节目,都是军人在表演。”论坛上,有专家说,“纳税人若说我们出的是国防费,没有要解放军参加文艺表演,怎么办?这还是需要法律。”

索马里护航:法要转型

邢广梅和她的同事们需要论证:反海盗军事行动是什么性质的军事行动?派兵去做什么?航行过程中若不救助遇难船舶,军舰指挥官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进入了索马里的领土怎么办?

来自海军学术研究所的邢广梅的工作是:为海军做作战咨询式研究。这项工作的要求她关注海军行动的热点,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短则两三天,最长不超过十天,就要拿出报告,作为海军行动的法律建议。

最近,邢广梅关注的是中国海军前往索马里护航中的法律问题。在论坛上,她论述了这次护航行动背后的法律支持,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去年10月中旬,中国海军正式启动“出兵索马里护航”的行动论证。当时,在外交部和交通部联合召开的内部会议上,大家一致要求海军出兵护航。邢广梅的法律论证工作就是从这个时间节点开始的。

11月中旬,解放军总参谋部开始进行论证,到12月26日,海军正式启航,这段时间内,邢广梅和她的同事们需要论证如下问题:反海盗军事行动是什么性质的军事行动?能否派兵?派兵去做什么?航行过程中若不救助遇难船舶,军舰指挥官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进入了索马里的领土怎么办?

在浩如烟海的国内法与国际法条文中,邢广梅要为以上问题一一寻找答案。兵马未动,法律先行,她要为海军的启航做足法律准备。她在报告中认为,此次行动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不过,她也有困惑。“现有法律的规定存在缺陷。”她说,“最大的缺陷是海盗罪的构成要件是基于私人目的。”所以,从法律上说,若是出于政治目的——比如海盗与恐怖分子结伙,那么除非安理会做出新的决议,否则各国将无法在公海上展开打击海盗的军事行动。

事实上,当印度海军击沉一艘海盗船后,还掀起了另一场争论:面对海盗,各国军队动用武力的限度在哪里?警告、驱逐之外,击沉是不是过了度?

现在,中国军队和国际的交往日渐频繁。在全球化时代,向复杂庞大和日益果断的联合国维和部队派军,已经成了许多军队的主要任务。而中国军队,更是已经成为了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兵人数最多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这些涉及到双边、多边关系的行动中,如何与国际法对接?

“军队法规制度建设,应从‘单纯国内法型’向‘国内法与国际法相结合型’转变。”海军副参谋长张德顺曾说。

论坛中,组织者向与会的军法专家们发了份调查问卷,让他们填写“您认为目前军事法制实践中最值得研究的课题是什么”。

最后的统计显示,“我军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涉法问题”名列第一。

关闭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