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所以培养政治法律和管理专门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护学生的权益,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努力使学校各项工作开展都能够符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学生工作特点,制订出台了各项学生管理规定,努力构建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都纳入学校的学生管理体系中来,全方位的教育、管理、服务学生。
学校在新规定中学生违纪处分、学生申诉听证权利、学生权益保护等热点方面都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学校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于2004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吸收其他高校优秀经验,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对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于2004年1月经校长办公会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违纪处分听证及申诉规则》等学生管理规定。
——在新出台的学生管理规定中,进一步强调了在学生违纪处分过程中必须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新出台的学生管理规定中,在奖励与处分一章中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学校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办法》中,明确认定了各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新的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体现了对学生权利的重视,在奖励与处分一章中规定了学生申诉、听证的程序和要求,要求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处理。
学校学工处处长张奇表示,学校将继续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在保持学校优点和亮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利,保证学生成长成才。 (作者 :唐景莉 黄文 纪秀君 杨晨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