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2005年4月26日第1版
千余基层检察院无法律类本科生 两百多个县(区)没有一名律师
【今日关注】西部基层召唤法律类毕业生
北京4月25日讯(记者 翟帆)第二届“奉献者风采——在西部基层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报告团”第二场报告会今天下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向法律类专业大学生毕业生发出邀请,积极报名参加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和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到西部建功立业。
“在我国检察机关,主要是西部,有超过1000个基层检察院,但却找不到一个普通高校法律类本科毕业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尹晋华向学生们讲述了这样一个现实。
他说,2001年我国修订了《检察官法》,其中第十条提出,担任检察官需具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这项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的重大修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司法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遗憾的是,这条法律规定与西部基层的现实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也谈到了类似问题。据他介绍,法律服务市场化以后,律师大部分都集中到了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在我国有200多个县(区)没有一名律师,这些县(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在西部很多地区,即使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但因为没有合格的法律援助人员,也很难真正开展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等援助工作。
为缓解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奇缺的局面,由团中央、教育部等单位共同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于2004年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选派了300多名法律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者赴西部检察院从事1至2年的志愿服务,今年这一行动招募的人数将达到500人。同时,西部计划今年又联合司法部共同启动了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招募100名法律类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县级司法行政机构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