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守晔法官谈正确处理民法总则制定中的若干关系)
12月1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2016年《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二讲于学院路校区开讲。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作主题为《正确处理民法总则制定中的若干关系》的演讲,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戴孟勇博士做点评,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博士主持讲堂。
肖宝兴首先介绍了两位嘉宾的专业领域和事业成就,并对他们在百忙之中出席本次讲堂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曹守晔法官就当下《民法典·总则编》编纂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的十大关系,结合个人丰富审判实务与研究经验,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刻阐述和精彩讲解。曹守晔法官认为:制定民法总则应着重处理好如下关系,即政治与法律、理想与现实、公法与私法、传承与创新、物文与人文、民法与他法、总则与分则、立法与司法、法律与政策、解释与案例之间的关系。曹守晔法官进一步指出:“民法的发达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当下,我国需要一部能展现民法科学体系的民法典;需要一部最适合我国国情,最具有时代特点,既能体现几十年改革开放成果,又能引领21世纪民法潮流的民法典;更需要一部以人民为中心,能够促进富强、民主、文明、法治中国建设,体现五大发展理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典。”最后,曹守晔法官鼓励参加讲堂课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要把握时代脉搏,培养民法思维,增强责任感,力争为中国民法梦的实现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