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庆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暨新视野学术讲座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10室举办。本次讲座主题是“至善、共同善、基本善——为法治确立价值坐标”,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曹刚教授主讲,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孙美堂教授、段志义副教授点评,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宋朝龙副教授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人权研究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部分老师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讲座上,曹刚教授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在他的理念体系中何为至善、共同善以及基本善。曹刚教授认为现代社会存在的很多道德问题,在传统的道德规范体系当中是没有具体的标准,“善”与“应当”何者更为优先是一个非常重要且颇具争议的问题,他认为“善”是优先于“应当”的。
曹刚教授表示,至善是人生的终极目的,共同善是共同体的终极目的,至善是一个完全的人的构成要素,一个完全的人就是一个审美的人;基本善会有很多种,但它们是不同种类的善,并且是不可通约的,道德价值体现在不同种类的基本善的价值排序的行为当中,整合了各种价值;共同善是能够给大家带来好处的善,是共生和谐的连带关系,这其中最重要的伦理关系就是个体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曹刚教授精彩独到的讲解引起了老师们与研究生们热烈讨论并提出了相关问题,例如,如何解决一些与法律有关的道德困境,如何能达到所谓的“至善”等。曹刚教授一一作出解答并与老师们作了进一步讨论。
(编辑/骆红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