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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与昌平区教委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4-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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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与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昌平校区举行,昌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黄友刚、昌平教委高校协调服务办公室主任柏连亮、昌平教育团工委书记张威、昌平区第二中学副校长李继阳,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书记王光进、国内合作交流处副处长刘建、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王洪松以及民商经济法学院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参加了签约仪式。

从2014年9月开始,民商经济法学院与昌平区教委建立合作意向,以“正青春——优秀大学生宣讲团进校园”为起点,酝酿、探索合作模式,经过半年多的实践,该项目分别走进昌平区二中、前锋学校、小汤山中学、育新中学,获得了所在学校师生的认可与欢迎,反响热烈,在此基础上,经过磋商,双方共同确定开展深入合作,开展法制课堂建设、遴选优秀大学生挂职昌平区中学团委副书记等项目。

签约仪式上,王光进与黄友刚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王洪松与黄友刚为法制课堂共建基地揭牌并为昌平区二中授牌,李继阳为挂职昌平区二中团委副书记的两位同学姚睿、也尔帕颁发聘书,王洪松、柏连亮、张威共同为参与“正青春”宣讲团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黄友刚高度评价了之前开展的“正青春”宣讲活动,他认为,参与宣讲的同学既为中小学生树立了一种先进的榜样,同时也是对自身的一种鞭策与约束,保持优秀的习惯,能够达到互动双赢的效果。他建议参与项目的同学能够与中小学生多接触、多思考、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积累素材,抓住机会,锻炼自己,提升自己,为之后更深入的各类合作风险自己的力量。

王光进对昌平区教委以及各中学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认为,双方的合作共建对于大学生和中学生是一种相互交流、相互成长、相互帮助的过程,他希望昌平区教委和各共建学校能够及时反馈,学院将充分听取建议,调整工作思路与模式,真正实现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衔接,他预祝双方的合作早日收获更大的成果。

(编辑/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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