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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论坛第二十四期——“沉睡的规则该如何被唤醒—聚焦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来源:刑事司法学院   4-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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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晚7时,由刑事司法学院分团委主办、院学生会承办,尚权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刑事法论坛第二十四期活动在礼堂成功举办。

本期论坛以“沉睡的规则该如何被唤醒—聚焦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主题,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我校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王贞会副教授;刑事司法学院讲师于冲主持了论坛。

尚权律师事务所代表孙律师希望与中国政法大学一起共同回溯并展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过去与将来。

罗国良从实务工作的角度,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该规则从1998年司法解释始的发展过程,指出规则存在很多问题,且在司法适用方面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他从明确实体范围、丰富非法证据证明手段和规范程序三个方面提出其对于重现规则春天方法的观点。随后田文昌老师从刑辩律师的角度阐述了对规则的认识,尖锐指出“法律发展缓慢,虽然闻到了春天的讯息,却被雾霾挡住”的可悲,并说明排非证据实现不了的原因主要在于:一、保障性制度不完善,范围不明确,没有救济措施;二、理念问题,落后理念没有澄清,严重阻碍了司法进步。最后,他强调中国的司法进步应走出刑事诉讼法的误区,否则空话实现不了,会影响法律进步。

洪道德教授从学术的角度对罗国良和田文昌的观点表达了自己的感悟,认为原则、制度、程序改革要全面推进,并着眼于现实问题。他指出在当下人权保障可能难以尽快实现,但确实是中国未来司法实践发展的方向。王贞会总结了前面三位老师的观点,认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立法角度是胜利,但实践上问题很大。他从文本角度。分析了现实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架空的问题,并对审讯的方式方法改进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现场提问环节,田文昌对同学们提出的关于司法解释权力不固定,最高院收回此权力是否合理的问题作出回答。并强调司法解释只有最高院才有,而在中国监察权高于司法权的现象实则违反诉讼规律制度,现在中央强调以审判为中心,是调整体制机会。

最终,这场刑事法学术盛宴在全场同学经久不息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十年砥砺,卅载浮沉,衷心希望刑事法论坛能够代代薪火相传,为同学提供更好更广阔的平台,也衷心希望弥漫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上的雾霾早日散去,还中国法治建设一片蓝天。

(文/梁晓辉 图/阿娇 钱晓刘 编辑/李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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