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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之所 民法典编纂前瞻 ——第十四期明法论坛成功举办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12-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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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民商经济法学院第十四期明法论坛在学生活动中心学活报告厅举行。本次活动邀请的嘉宾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轶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票据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刘心稳教授。

10月28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被看作是中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行动指南,而《决定》中关于编纂民法典的内容也受到广泛关注。三位嘉宾也就这一热门话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杨立新教授认为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民法并没有受到执政党的重视,官员们依赖开会解决问题的思想根深蒂固,而中国作为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六十多年却没有民法典,着实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情。他提到现在我国的《民法通则》有很多缺点,但很多历史的东西不可抹杀。如果让学者充分发挥作用,应该会制定出在世界范围内都比较好的民法典。他强调立法者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要发扬放弃争论、团结合作的精神。关于如何推动立法,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使立法者接受意见的问题,杨立新教授认为应讲究方式方法,该坚持原则的就要坚持原则,该妥协的就要妥协。尽量用最温和的方式,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更重要的是提出最好的意见。目前缺少的是领导对民法典编纂的坚定信念。

王轶教授引用了一句话:“伟大的法典都是伟大的民族孕育出来的。”在王轶教授看来一个伟大的民族一定是理性的、包容的、自信的、有想像力、有创造力的。提升中国民法的研究水平不在于发表了多少专著或论文,更重要的是在争论的过程中逐步树立起来的中国学者的主体意识。港澳台学者、东亚学者甚至是欧洲学者在与中国学者交流时都表达了一种期望,期望中国的民法典是能够引领21世纪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典。参加了东亚民法学术论坛后,很多法学界学者开始反思是否有必要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引入德国的“缔约过失责任”。王轶教授认为别人有的我们可以有,并且我们可以有更好的立法创新。

作为嘉宾主持的刘心稳教授最后总结到,法律事业归根到底还要靠年轻学子。不能说中国现今民法学界的知识基础是一致的,因为不仅保留了前苏联的知识体系,也有来自德国,法国,美国等国的学派,他认为影响法律的是学说和学派。谈到2012年的民法草案,刘心稳教授并不看好,但也肯定了其对民法发展的重大意义。

然后是同学提问时间,三位教授耐心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让同学们对民法典的编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活动接近尾声,刘心稳教授表示,希望同学们能够继续关注民法典的编纂,关注民法精神的发扬光大,关注私权。

在活动的最后,礼仪为嘉宾送上精美的纪念品,嘉宾和工作人员合影留念,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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