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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 《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法律问题》学术沙龙举行

来源:国际法学院  3-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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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薛茹予)3月22日,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第三次研究生学术沙龙于下午两点在腾讯会议举行,研讨主题为《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法律问题》,本次沙龙由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董京波主持,研究所多位老师,2021级国经班全体研究生及部分国际法学院师生参与研讨。

第一组同学的研讨主题为“平台经济反垄断前沿问题:域外理论与实践”。陈东阳以美国“运通案”为视角,主要研究了平台经济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王鹤宸讨论了互联网平台封禁行为的损益与法律规制;尚应瑞介绍了超级平台自我优待的反垄断法规制。

教师戴龙做了相关点评,他肯定了同学们的探索精神,但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论探讨,建议大家不再拘于传统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分析框架。其次,对于平台竞争新的反竞争行为进行一种全新的竞争损害评估,第三,开启一种新的规制思路,对于大平台公司增加更多的义务,通过另行立法、单独立法予以规制来适应需要。并表明对于平台竞争进行过度的、片面的规制应对是不恰当的,需要的是一种全面的、综合的、务实的认识。

教师张丽英赞扬同学们做出了新的思考与理解,这个话题属于新鲜的热点,有助于进行论文的写作,她认为强监管的平台现状确实会带出一些负面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在未来对互联网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第二组的发言中。王映霞介绍了平台经济的特点及国内相关法规梳理;耿慧君介绍了“二选一”定义及相关概念,并进行必要性分析;史涵君对“二选一”行为进行了法律分析;孙鑫以Lina M . Khan的Amazon’s Antitrust Paradox一文为蓝本,对《反垄断悖论》相关问题再思考。

董京波认为该组同学结合了成熟的国外文章及中国国情,并提出自己思考,如果把相关资料提前发给大家阅读,会有更好的研讨效果,有利于深度思考,

戴龙认为大家正处在一个时代的转换节点,从过去的工业经济时代向数字经济时代的转换会带来很多新问题、新现象,这是旧理论、旧法律不能解决的。只有通过这种整体的综合的跨学科的认识,才能看清行为的本质,同学们未来就肩负着这项使命,这是数字经济时代给我们提出的全新的挑战,需要跳出旧有的框架。

张丽英为读书沙龙的形式提出了新的建议,认为同学们在介绍的过程中可以有繁有简,结合传统领域、现代发展以及国内外情况会有更好的展示效果,便于听众理解。老师们不同角度的点评与分析给大家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本次研讨圆满结束。

编辑 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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