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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育我们的法治信念”——法律硕士学院举办2022级“新生第一课”

来源:法律硕士学院  1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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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赵晓黎)9月30日,我校法律硕士学院举办了2022级“新生第一课”。本次新生第一课以“如何培育我们的法治信念”为主题,由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主讲,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主持。

许身健首先对罗翔为法律硕士学院讲授新生第一课表示热烈欢迎和真诚感谢。他向同学们介绍了罗翔,并表示,新生第一课不是谈具体法律问题,而是学院要在法的门前欢迎大家,旨在系好各位同学法律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开学一个月后才举办开学典礼也是表明学院要用隆重的仪式向同学们伸出双手:“欢迎大家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许身健希望通过罗翔讲授的第一堂课,向新生传授法治理念,教导大家拥抱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

许身健向罗翔颁发了感谢函,感谢他对法律硕士学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授课开始后,罗翔首先谈到,法治作为一个宏大的概念,虽然常被法律人提起,但大家却并不一定深刻理解其含义,因此他选择了法治作为本次新生第一课的关键词。

接着,罗翔提出法是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出现,而就什么是社会最大问题的观点可划分为外向型和内向型。外向型观点认为社会最大的问题即是社会本身,而内向型观点则认为社会最大的问题在于组成社会的每个人,因为每个人内心都有幽暗的部分。无论是外向型观点亦或内向型观点,人类社会存在恶,因此需要法律来维持秩序。

从内向型观点出发,罗翔探讨了几种对人性的态度,即人性虚无、人性实在和人性虚实共存,并认为人性是实在的。在人性实在的基础上,人性良善、幽暗或善恶相伴决定了我们的法治态度。他接着以“落城”社会学实验为例,认为如果没有外在规则的约束,人性的幽暗不可能被制服。接着,罗翔通过一些生活中的事例认为道德与舆论的约束并不能制服人性中的幽暗,同时道德作为一种评价标准过于模糊和主观,法治是一种“较好”非“最好”的选择,目的在于通过对人在最低道德要求上进行他律,从而培养每个人道德的自律。

随后,罗翔讨论了法治和人治,通过柏拉图三次叙拉古之行、所罗门王的故事以及岳飞之死,说明相比贤王之治,法治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课堂最后,罗翔认为法治是良法而治和普遍遵守。法律是良善正义的,但同时也认为必须承认自己思维的有限,通过对立的立场来进一步理解正义。最重要的不是去改变世界或影响他人,而是改变自己,通过培养心性让自己的理性、激情和情感和谐一致,获得真正的、自律的自由。

“法律硕士学院2022级新生第一课”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编辑 方舒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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