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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法律实习生“育才班”开班式举行

来源:法律硕士学院  3-2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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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我校法律硕士学院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法律实习生“育才班”开班式在海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鹏,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中发,政治部副主任张丽娜及带教检察官出席仪式;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副院长刘智慧、教学科研办主任黄晓慧及13名2021级法律硕士实习生参加仪式。开班式由张丽娜主持。

(第二届法律实习生“育才班”开班式举行)

会议伊始,刘中发介绍了第二届法律实习生“育才班”的前期筹备情况与工作安排,以及13名优秀带教检察官的基本情况。法律实习生“育才班”是海淀检察院近年来探索建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由检察院选拔的优秀检察官作为带教导师,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对实习生一对一带教,安排实习生参与检察业务和案件办理、开展调查研究、辩论竞赛等丰富的实习实践活动,同时立足司法办案实践,在3至6个月的实习期内,与带教检察官合作完成至少一篇高质量检察调研文章。检察院选拔了13名来自各个业务部门的优秀资深检察官担任带教检察官,并制定了规范科学的实习手册和带教方案,在考勤、保密制度等方面也做出了专门要求,对每位实习生实施个性化精准培养。

刘智慧在发言中首先对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学院法律人才培养的支持和帮助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她认为这种实习生个性化精准培养模式经实践检验是卓有成效的,值得复制、推广和学习。她期待双方可以在更多领域充分合作,打破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壁垒,检校融合,协同育人,共同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件精神。刘智慧也希望实习生珍惜检察院提供的宝贵实习机会,认真学习,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带教检察官代表沈文君回顾了自己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学习经历,希望师弟师妹们能够在一线检察机关充分发扬法大学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把握检察院提供的接触司法实践的良好平台和机会,在实习过程中跟随带教检察官锤炼本领,积累经验,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结合,获得个人的成长。

法律硕士学院学生康乾作为实习生代表发言,他表达了对学院和海检“育才班”的感谢,认为只有亲身前往法律实务工作第一线,才能在理论和实践的交融中,切实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力。他表示很期待和各位实习生一起经受司法实践的洗礼,珍惜带教检察官的宝贵时间和良苦用心,不负学院的精心培养,严格遵守检察院的工作纪律,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高质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许身健发言)

许身健在发言中表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国优秀的基层检察院,一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育才班”模式体现了检察院的人才培养理念,这个项目是协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范例,具有推广价值。他谈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现“中国式的现代化”,现代社会的重要特质即为法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法治某种程度上也是“法律人之治”,凸显了德才兼备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中提出,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检察院的“育才班”模式回归了“师傅带徒弟”的法学职业教育优良传统,符合人才培养的规律,有利于培养杰出人才。法律硕士学院作为全国唯一一所培养法律硕士的专门学院,希望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更深更广的合作,总结经验,一同探索人才培养的规律,打造杰出法治人才培养的海检特色模式。

(夏鹏发言)

夏鹏对法律硕士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也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提到,经过首届“育才班”的探索,检察院在实习时间、制度保障、实习内容、实习模式等方面的工作更加成熟,实习生与新招录的检察院干警同等待遇,是检察院的“自己人”,检察院希望把“育才班”项目做好做实,做出成果。夏鹏也表示,希望与法律硕士学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包括探索聘任实习期为半年以上的实习生为“兼职检察官助理”的模式,派出优秀检察官担任学院兼职导师,从学院实习生中招录干警等。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与会人员合影)

编辑 方舒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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