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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来源:法律硕士学院   6-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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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黄晓慧)6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挂牌仪式在四分院举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向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国锋,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王江,副检察长吕梅青,我校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院长许身健副院长刘智慧、梁敏出席签约仪式;四分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检察官代表以及我校法硕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吕梅青主持。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向红与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共同签署了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许身健院长为基地揭牌。

双方互颁聘书。法律硕士学院许身健、刘保玉、王毓莹受聘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青年人才导师,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国锋为许身健等颁发聘书。法律硕士学院聘任常国锋为教学实践基地指导教师,聘任吕梅青为刑事法强化系列课程组授课教师。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代表学院向两位副检察长颁发聘书。

刘智慧表示,双方合作领域广泛,学院的学科领域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管辖的案件领域非常契合,未来可以在课程建设、理论研究、专任教师与实务专家交流疑难案件研讨、教材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并对双方的合作表示期待。

吕梅青介绍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的案件管辖类型,包括跨行政区划的刑事案件、复合型专门监督民事案件、复合型专门监督行政案件以及公益诉讼类案件,刑事案件中尤以走私关联犯罪为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关于走私关联犯罪的研究居于刑事犯罪研究的前沿。吕梅青希望双方的合作能够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韩文生表示,法律硕士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能力强,学院生源质量高,期待双方能在法治研究、实践教学、疑难案件研究、案例建设等方面共同合作。

法律硕士学院李晓、褚宁、石亚淙,检察官刘长江,分别结合各自的工作、研究情况就双方未来的合作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发表了看法。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向红分别做总结发言。

许身健表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挂牌成立八年来发展迅速,取得的不凡成就令人印象深刻,跨行政区划管辖、公益诉讼等体现了检察制度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改革的成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探索形成了检察改革的新模式。许院长指出,法律硕士学院培养的是实践型、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学位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未来会有更大有发展,学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视察法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的具体举措,法学教育应打破行业壁垒,引入校外优质资源,学校与实务部门双方共担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责任。许身健希望未来双方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多方面的交流合作,结出硕果。

田向红检察长对法律硕士学院表示感谢,表示检院双方的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的生动实践。田向红介绍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的发展历程、案件管辖情况,表示双方具有广泛的合作空间,未来合作的工作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打造建校共建平台,在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师资互聘、指导讲座等方面实现合作的落地;二是推出更多科研成果和理论创新成果;三是打造专业化人才的高地。

签约挂牌仪式开始之前,法律硕士学院一行在田向红检察长等的陪同下参观了检察文化建设及廉政建设展览。

编辑 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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