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法理论衡”系列讲座第七讲举办

来源:法学院   7-1   阅读:
T AAA

6月19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主办的“法理论衡”系列讲座第七讲在海淀校区举办。本次讲座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泮伟江主讲,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所长高尚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舒国滢、雷磊等与谈。

泮伟江分享了本次讲座主题的灵感来源,并简要介绍此次讲座的核心内容,即导论、现代化理论中的规模因素、从“超大规模负荷”到“超大规模优势”、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中的超大规模因素、结论。泮伟江希望能够拓宽理论的视野,在中国超大规模社会的尺度下,思考中国法律的功能和形态等问题。

在与谈环节,舒国滢提出,系统论可以作为解释现象的理论,但关键在于怎么解决学者们关心的中国问题。他认为中国的治理不仅包括结构性问题,还包括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这些时间性因素。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超大规模的负荷通过自生成的演化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而是需要依靠行政的主导或规划、通过法律治理的方式来解决。但是民众内部更多感受到的是对超大规模的不确定感,国家治理者在面对这种超大规模的万物互联的现状也有制度压力。对中国未来的制度走向,简单的方案无法应对超大规模的复杂性挑战。

雷磊教授提出了几个研究方法上的问题。第一,人口、地域和时间三者叠加在一起,是否会产生一种超级复杂性?系统论所能处理的超大规模的因素是否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讨论该问题是否需要一个更宏观的理论框架?第二,对超大规模这个问题的讨论可能会涉及到社会理论法学和经验法社会学之间的差异,如果不是通过经验直观,社会理论法学或者说系统论法学作为宏观理论结构的立足点在哪里?第三,德莱尔指出法理论中有分析法理论和社会法理论两个分支,如何看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泮伟江对以上回应一一进行回复,讲座主题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谈对超大规模因素的理解,传统观点从空间和疆域来理解规模,现在则是从数量和算术上来理解规模,这背后的原因是这篇文章所要挖掘的,但在结论部分还没有完全展开。确实现实情况是超大规模负荷仍然存在并且情况比讨论的更加复杂,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因素都凝聚在我们这个时代中。不过任何理论分析都只能是简化的,文章的重点突出了系统论法学的因素,过程中淡化了其他的背景,包括与谈人提到的怎么通过中国文明自己的尺度把超大规模负荷转化为优势,并且和发展中国家的转型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特殊的、中国人理解的不一样的现代性。

编辑 黄楠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图片新闻 |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