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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人的法治梦——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宪法学专题论坛成功举办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11-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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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培养全面发展的法治人才,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法治热点,建设校园法治文化,提升青年学生的法治素养,11月1日,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主办,院学生会承办的“法大人的法治梦——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宪法学专题论坛在昌平校区刘皇发学术报告厅举行。

“法大人的法治梦——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论坛旨在通过邀请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等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第一时间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解读,畅谈“依法治国”,建言法治中国建设。同时,引导青年学生关注法治中国建设,在青年学生中营造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鼓励青年学生树立法治理想,形成法治思维,将法治中国的梦想播撒在青年学生的成长途中,为法治梦、中国梦贡献力量。

本期论坛主题为依宪治国五人谈,邀请到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政法论坛》主编王人博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校副校长、学院院长李树忠教授,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担任嘉宾主持。

论坛中,林来梵教授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最大的特点就是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性的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行政,司法,全民守法各个领域。王磊教授则从推动法治的因素的角度,谈了依宪治国的原因,强调了宪法的重要性,提到了如何来实现依宪治国,提出要建立宪法监督制,特别是决定里提到的强化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宪法监督制。王人博教授提出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定完全是从中国的历史,实践和现实出发的,具有强大的“中国效力”,他认为不走西方的路是党内的高度共识,而最低限度的法治共识就是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才能真正表达中国共识,中国宪法的根本性就来自于中国共识。李树忠教授则从人大和宪法、民主和法治、法治思维和宪法思维之间的关系阐述了他对于决定的理解,他认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治国理政中的核心问题,应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从一种政治思维向宪法法治思维转变,从一种过度的意识形态的教育像宪法法治教育的一种转变,从过去更加重视政治动员向宪法法治的动员来转变。焦洪昌教授认为学习四中全会的决定,最关键的是两句话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他从中国宪法的历程角度,讲述了宪法的这个“宪”如何理解,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让宪法能够激活起来,要建立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制度,建立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机制,建立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要完善宪法的解释的机制和程序。

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几位嘉宾对同学们关注的决定热点,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回答。至此,“法大人的法治梦——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宪法学专题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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