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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研究所成功举办“中欧公法论坛”第八期 “比较行政法与风险行政法的新近发展”

来源:法学院  特约通讯员 赵万俐 徐佳钰   4-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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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下午,由法学院、中欧法学院联合主办,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承办的“中欧公法论坛”第八期“比较行政法与风险行政法的新近发展”在图书综合楼一层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活动为庆祝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3周年系列活动之一。

本次论坛的主讲嘉宾是牛津大学法学院和Corpus Christi学院的伊丽莎白·费雪(Elizabeth Fisher)教授。参与本次论坛的嘉宾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彭錞副教授、牛津大学法学院章晓涵博士,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兼党委书记刘飞教授、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成协中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吕梦醒副教授、法学院马允副教授和张冬阳博士等。此外,还有三十余名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论坛。

论坛由中欧法学院刘飞教授主持。刘飞首先对伊丽莎白·费雪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和敬意,并向莅临本次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和感谢。

费雪首先分享了自己从早期风险规制研究到近期学术研究的转型历程。她指出,有关风险以及风险预防原则的抽象讨论可能造成风险概念的泛化,忽视同一概念在不同法律文化中的具体表现,进而不利于法学研究中专家知识的生成。费雪呼吁重新审视法律实践的细节,加深对法律本土化的理解,进而绘就法律实践的真实图景。通过分享她近年来转向法教义学分析和爬梳档案文献的研究历程,她指出对普通判例而非最高法院典型判例的关注有助于重新想象行政法和环境法的真实样态,进而实现实践对理论的反哺。

在法学研究的方法论上,费雪强调法律问题生成及其解决方案的本土性,指出法律本质上深植于本土化的制度、历史和社会情境,有必要反思宏观的全球视野观,转向法律局地主义(legal parochialism)方法论建构。此外,费雪指出当下的法律研究存在“薄”和“厚”两种不同的法律文化观。比较规制研究领域突出体现了“薄”的法律文化观,例如不同规制工具的跨法域移植。她强调比较行政法研究应遵循“厚”的研究进路,通过“制度深描”“超越中心主义”等来增强学术研究的韧性和稳健性。

莅临论坛的学者们围绕费雪的发言,就“法律局地主义和全球化之间的张力”“环境风险治理的部门和层级分工”“基层法官培养法律想象力的实践困境”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费雪对各位学者的与谈一一进行了回应,与嘉宾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在问答环节中针对在座同学提出的观点和疑惑进行了回答,现场交流热烈。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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