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至4月12日,由科研处、法学院共同举办、行政法研究所承办的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三百一十九讲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治理”系列讲座第四十期成功举行。本次讲座采用“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为庆祝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3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牛津大学法学院和Corpus Christi学院的伊丽莎白·费雪(Elizabeth Fisher)教授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如何讲好气候变化与公法的故事”的精彩讲座。

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允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金自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吕梦醒、法学院庆启宸博士与谈。久留米大学法学部教授周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何香柏、天津大学杨欣博士一同参与线上讲座并与谈。此外,六十余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同参与了线上讲座,并主讲人进行了互动。
费雪的主讲内容围绕三部分内容展开:气候变化和公法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气候变化故事的两种叙事形态,以及法律想象力的重要性。首先,她指出气候变化具有多中心性(polycentric)、多面性(multivalent)、棘手(uncanny)的三重特征。公法在气候变化的语境下发挥了下述五重作用:界定气候变化及其性质、创造直接或间接的法律义务、提供全面的减缓和适应治理框架、解决相关争端以及要求公共决策者担负责任。
其次,她指出气候变化存在狩猎叙事(hunting narratives)与手提袋叙事(carrier bag narrative)两种相对的叙事形态。前者指线性、集中于单一英雄、明确目标与胜利的叙事方式,往往强调冲突与戏剧性而忽略旁支细节;后者则是一种以包容多元、聚合日常细节和持续过程为特点的叙事方式,它强调多种元素共同构成的复杂全貌,而非单一的英雄式胜利。费雪认为以气候变化诉讼为中心的叙述模式往往忽略了案件中的法教义细节、法律推理以及气候变化的多中心性、多面性等问题。应警惕将气候变化简单理解为一种通过单一、线性行动就能解决的问题,而忽略其复杂的、多层次的持续过程。
最后,费雪强调了法律想象力的重要性。它不仅能够深化对法律内在逻辑和多重意义的理解,而且有助于超越传统条文,构建更具包容性和前瞻性的法律叙事。从启发(instructive)到超越(transcendental),法律想象力有助于形成法律叙事和范式转型的谱系,推动法律在应对复杂挑战时所扮演角色的全新认识。

在与谈环节,多位学者围绕气候变化的破坏性特征、不同机构的法律解释能力、气候变化立法中的回溯性责任分配、环境法中的混合式规则制定、专家知识的证成与认定等问题与费雪进行了充分的学术交流。
在问答环节,费雪对前来聆听讲座的学生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了认真细致的回应,会议气氛严肃而热烈。最后,主持人马允进行了总结,并再次向费雪的到来表示敬意。本次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