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证据科学秋季论坛第三讲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论坛创新采用“对话”形式,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与我校原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展开“刑事证据法与民事证据法的对话”深度研讨,为线上线下三百余位师生呈现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价值的学术盛宴。
 
本次论坛特邀的两位嘉宾均为我国证据法与诉讼法领域的权威学者。据论坛主持人介绍,本次对话源于两位教授在中国法学会会议期间的学术交流——此前张保生教授曾向张卫平教授提出三大核心问题,双方意犹未尽,遂促成此次公开对话,这也是证据科学论坛首次聚焦刑事与民事证据法的跨领域碰撞。
 
论坛开篇,张保生以“统一证据法抑或分立证据法”为核心,从五个维度展开论述:一是证据法的特点;二是统一证据立法的利与弊;三是刑事与民事证据法单独立法的利弊;四是刑事与民事证据法的共性与区别;五是两者的运行环境及产生区别的原因。张保生教授向张卫平教授提出了两大实务问题:一是从彭宇案、安徽九旬老太告中学生案等案例反思,我国何时出台 “救助证据排除规则”;二是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反思。
 

 
随后,张卫平从民事证据法视角回应,从法系差异、理论深度、制度特点等角度,分析了民事与刑事证据法的学科隔阂。针对“救助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张卫平教授从经验法则和证据问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针对证明标准的问题,张卫平教授梳理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相关问题,从职权主义视角和对抗制视角,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了准确界定。
 

 
 
在互动环节,线上线下师生围绕“救助证据排除规则”“宪法对证据法的影响”“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标准”等实务热点提问,两位教授的解答直击核心。
 
本次论坛历时两小时二十分钟,两位教授的对话不仅厘清了刑事与民事证据法的共性与差异,更探讨了救助证据排除规则、民事证明标准等具有实务价值的建议。论坛主持人表示,此次对话打破了学科壁垒,为证据法理论研究与规则完善提供了新视角。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延续了证据科学论坛“理论联系实务、创新学术形式”的传统,更为我国证据法的统一化研究与精细化实践注入新动能,对推动刑事与民事证据规则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