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知灯者,破愚暗以明斯道。
——题记
2010年9月,那是一个还留有盛夏余温的初秋时节,我怀着对大学生活的无限憧憬来到了首都北京。当想象中被誉为“法学最高学府”的校园化身为眼前这个偏安北京郊区一隅,安静地坐落于军都山下的中国政法大学时,我还不太能理解一个从南门到北门只需不到十分钟步程就可以丈量的袖珍校园,如何成就了“法学最高学府”。以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里用以丈量的并不仅仅只有脚步,而是暗夜里仍苦苦坚守“公平正义”的持灯者,是“只向真理低头”的风骨与气度,是一代代法大人心怀的“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英雄梦想。
“只向真理低头”
大学生活在一片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中拉开了序幕,彼时懵懂无知的我对自己所学的专业并没有一个很深刻的理解。接受了多年功利性的应试教育,大学的专业于我而言也不过是为了将来谋求职业所做的知识和技能储备。美国著名法官卡多佐曾告诫过法学院的学生:“你们学到的更为主要的东西是以法律方式思考问题的能力……对司法过程藉以运行的方法和技术的理解力。”然而彼时我对法学这门学科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单一的法律文本上,这门学科背后所蕴含的深层次的价值理念,一代又一代法律人苦苦追寻的东西,我都还没有触及到。
在一场法治三老纵横谈中国法治进程的讲座中,嘉宾邀请的是法大三位终身教授,江平教授、陈光中教授和应松年教授,三位教授主要从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三个角度论述和评价了我国法治进程近三十年发展的状况和问题,其中提到的“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衡量我国法治完善的几大标准”,“政府权限的边界何在”等问题,对那时的我来说,心里只是有个模模糊糊的概念,还无从形成太多自己的思考与判断。被多次提及的“自由”、“民主”,我也觉得是太过空洞的字眼,我还并清楚这两个词所承载的意义。真正在我心中埋下火种的是结尾时江平老校长发出的“只向真理低头”的呐喊,振聋发聩,印象尤为深刻。这颗埋下的火种也就是每一代法大人心中所怀有的崇高的法治理想,在进一步的自我学习中,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中,从最初的模糊不清到一点一点的清晰具体,不断地升华壮大。也正是因为有着“只向真理低头”的铮铮铁骨,在面对强权压迫时,我们才有说“不”的勇气,才有对司法独立的固守,才有对法治理想孜孜不倦的追求。即便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我们依旧能发出一隅之光,照亮这沉沉的黑夜。
“凡我在处即法大”
一篇名为《一年半没有发过贴的07级学生写给师弟师妹的话》的帖子在法大的校园论坛上被置顶为热门贴,帖子的作者是一位已从法大毕业,在基层检察院工作了一年半的师姐,以亲历者的身份讲述了在实践工作中,当理想与现实相冲突时,不得已做的妥协和不得不做的坚守。诚然,作为仍在学校这个象牙塔里学习的我们,无法切身体会到“现实太骨感,理想太丰满”背后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但当被人问到“你上班才一年多,承办的案子都参选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了,可你看看年底,你连个优秀都评不上。你一个外地人,又没关系,领导光会夸你们中政的真是有能力,确实能干,可你觉得有意思吗”?师姐那句“我自己可以丢人,法大丢不起这人”的铿锵有力的回答,不知震撼了多少法大人的内心。这种“凡我在处即法大”的身份认同,对法大精神、法治信念的坚守,是那些饱受挫折委屈日子背后的最大支撑。当夜太黑,风太大的时候,“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经国纬政、法泽天下”这样的理想就会变得很遥远很模糊,遥远到似乎实现的那一天根本就遥遥无期,模糊到似乎怀疑是否该拥有这样不切实际的理想。而当这样的理想经过“凡我在处即法大”的归属感具象化之后,我们就会明白,在这艰难征途中,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在战斗,一代又一代的法大人正通过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推动着法治进程的发展,“法泽天下”的理想也不仅仅是理想,而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是我们走不出的风景。
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大的风骨与情怀,足以承载任何理想,我们需要做的便是以行动去坚守。我也曾无数次问过自己,若是我身处那样的境遇,面对那样的情况,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呢?是选择对现实妥协,还是选择忠于自己的内心?多年之后,我是否也能像师姐那样朴素地说一句“我没有给法大丢脸”,我渴望有那样的时候。
“心怀伟大的爱,做微小的事”
刑法课堂上,谈及近些年司法实践中产生诸如“佘祥林案”、“聂树彬案”、“李庄案”等一系列冤假错案时,授课的罗翔老师讲了这样一句话:“很多时候,我们爱的是整个人类,却不爱具体的人,而真正的爱应当是对具体个体的爱。”譬如当我们一面高举着追求公平与正义的大旗,向往着自由与民主的美好生活时,而另一面,在处理具体的个案,面对具体的犯罪嫌疑人时,那些“尊重人权”、“尊重法律事实”的信念似乎早已被抛诸脑后,侦查阶段的粗糙取证,讯问阶段的刑讯逼供,司法腐败的乱象丛生,造就了这一系列的冤假错案。当我们连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到,连法律人最基本的良心底线都无法坚守时,那么“法泽天下”的梦想就永远只能是个英雄梦想。伟大的爱落实不到具体的人和事,便只能是在空气里回荡的空落落的口号。因而作为未来法律人共同体中的一员,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仰望法治理想的辽阔星空,还应该脚踏实地地做好最基本的事。我们所关注的也应当是站在法律面前的每一个个体,让每一个站在其面前的人,都能感受到在那冰冷条文背后的脉脉温情,这样我们离公平与正义才不会那么遥远。
作为还未走向社会的在校大学生,我们应充分利用在大学的时光,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有情怀的人,有灵魂的人,有温度的人,能爱敢恨的人。为此,我们在大学能做的“微小的事”还有很多。小到只是扎扎实实地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做好课堂笔记;小到只是在诊所实习中,做好每一位当事人的来访记录;小到只是认真研读一本书,做好一份读书报告……即使未来我们走向社会,我们也无法做出多么惊天动地的事,但正如特蕾莎修女曾说过的:“在一生当中,我们常常无法做出伟大的事,却能以伟大的爱去做微小的事。”而正是有着这些微小的事点滴积累,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经过一代代法律人的努力,中国的法治进程才能得以发展和变化,才能不断地向前推进。
将来我们从法大毕业后,也会走向不同的工作岗位,有的可能闻达于庙堂推动社会进步,有的可能坚守于讲台传播文明理念,还有的可能扎根于基层守望法治理想,但无论身居何处,正是有了“太理想,太清高,个个一身傲骨”的法大人在不同岗位的坚守,将“法治理想”的火种散播于各个角落,照亮了自己所到的一隅之地。秉持着着对梦想的执着坚守和不懈追求,我们相信,这些分散在各个地方的一隅之光,终将照亮祖国大地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