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建立,百废待兴。废除旧法统,实行新司法制度,急需大量新司法干部;同时,旧的高等教育也需要调整、改造。因此,北京政法学院应运而生,这就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
一、应运而生 肩负重任
1952年,教育部贯彻中央“对政法财经各院系采取适当集中,大力整顿”的指示,决定建立北京政法学院。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调整文件 教育部关于成立北京政法学院的请示报告
1952年11月24日,全院师生举行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

1952年11月24日,北京政法学院正式成立。图为嘉宾签到簿

马叙伦在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上的讲话稿首页
当日,学院挂起了毛泽东为学院题写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匾,新中国法学教育也从此揭开了新的一页。

毛泽东题写校名的影印件

钱端升院长为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事两次致信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 1\2

钱端升院长为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事致信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齐燕铭主任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主席题写我校校名后,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致函钱端升院长
学院成立后,受高等教育部领导,同时受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毛泽东主席亲自签发任命书,钱端升任首任院长,戴铮任代理副院长,刘昂任教务长,雷洁琼、费青任学院副教务长。

1953年1月14日毛泽东任命钱端升为我院院长

1955年1月31日周恩来任命刘镜西为我院副院长

我校首任院长钱端升
学院成立时校址设在北京东城沙滩原北京大学旧址。1953年12月师生员工陆续由沙滩迁往学院路“新校”——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北大红楼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成立时的校址(1952.11—1954.2)

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成立之初,部分校舍平面图(校址在沙滩北大旧址)

1958学院路校区教学楼竣工

学院路校区大门及教学楼

师生进行建校义务劳动

首任党组书记:戴 铮
北京政法学院时期,共召开四次党代会:

图为我校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