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结束后,国家在拨乱反正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背景下,1978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国务院批准恢复北京、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决定恢复北京政法学院。

1978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务院批准恢复北京、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首页

《关于国务院批准恢复北京、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尾页
复办筹备小组由刘镜西、戴铮、李进宝、郭伦、赵先、沈兰村、曲文阁等组成。

1979年6月21日,曹海波被任命为北京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1979年我校复办后首次招生。 1979年10月24日,举行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后的第一次开学典礼。

1979年10月24日复校后开学典礼,最高法院院长江华、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王甫、司法部副部长李运昌等领导莅临,曹海波院长主持开学典礼

北京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曹海波在开学典礼上讲话
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在1979年开学典礼上讲话
1981年12月30日,北京政法学院成立临时党委会,由曹海波、郑文卿、戴铮、任时、姜达生、张杰六位同志组成。
1981年12月30日我校临时党委成立

1983年2月18日,任命云光为北京政法学院党委书记
复办后的北京政法学院本科设法律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的司法工作以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