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如何开展?
今年7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北京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此次换届选举涉及全市16个区、近180个乡镇,将选举产生近4900名区人大代表和.万余名乡镇人大代表,并召开新一届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区和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谁主持?
根据选举法和本市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和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分别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选举法还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1.划分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发选民证。
3.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4.确定投票选举日期。
5.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侯选人的情况,汇总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6.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侯选人的名单。
7.主持投票选举。
8.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发给代表当选通知等。
9.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全市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整体安排
全市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体安排是:
1.准备工作
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作出决定,设立市选举工作办公室。8月初,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8月上旬,各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各区、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做好调查摸底、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2.选民集中登记
8月中旬至9月下旬,各选区基本完成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工作。各区、乡镇选举委员会公布投票选举日期,于9月下旬公布选民名单。
3.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
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10月中旬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经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于10月下旬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4.投票选举
全市各选区统一安排在11月上旬的同一天,依法组织选民投票选举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
5.召开新一届区、乡镇人大一次会议
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底前召开,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2月底前召开,选举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政府领导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