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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来源:法学院   5-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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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提高法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5月21日下午,法学院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暨协同培养法治人才座谈会在我校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军及所辖基层法院院长等出席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大炜主持会议。

马怀德首先致辞。他指出,双方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是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他强调法治人才培养应推进教学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完善法治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将鲜活的案例和司法资源引进法学教育中,提升法治人才教育质量。

王旭军表示,法律素养的提升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需要重视的问题,他分析了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法官审判能力和法律素养的现状及提升的必要性,强调实务部门应加强与法学院的合作交流,落实合作共建方案,提升法官队伍法学理论水平及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法学院与呼铁两级法院举办了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法治人才座谈会。法学院研工办主任陈维厚介绍了双方合作共建的背景及法学院研究生教育概况,提出要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郎松庆建议合作双方建立疑难案件专题研讨制度,弥补法院工作短板,助推法治人才培养。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徐玉蓉、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效俊、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仁成、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张亚军等就法院协同法治人才培养和合作共建内容发表了意见。我校国内合作处处长刘建、法学院副院长王文英、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邓建新和法学院培训办主任王民等分别就专题研修班、同等学力研修项目及实践教学等内容作了发言。

焦洪昌作总结讲话。他强调研究生培养应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他表示,此次合作共建内容丰富,涵盖法官研修机制、学生交流研讨机制、实践基地建设、联合调研课题安排、电子资源数据共享等多个层面。法学院高度重视与呼铁中院合作共建,希望签约后尽快落实合作事宜,相信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合作共建协议必将落地生根,成为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共建的典范。

编辑 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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