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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比较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召开

来源:比较法学研究院   11-1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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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北京比较法研究会成立大会于北京首农香山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由北京比较法研究会筹备组主办,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与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承办。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北京市法学会一级巡视员李宁,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周远清,我校副校长时建中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与我校等高校与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实务界2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比较法研究会原是北京市法学会的内设机构。为响应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会发展的实施办法》中“提倡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未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研究会进行社团登记”的政策,实现学会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管理,由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法治研究所、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按照新设程序,比较法研究会转制成为独立法人社会团体。

成立大会由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李晓辉主持。李宁和时建中先后致辞。

李宁在致辞中表示,北京比较法研究会从北京市法学会的内设机构转制成为独立法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学会的比较法学和涉外法治研究要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围绕“两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时建中在致辞中谈到,北京比较法研究会的成立将极大地推动北京市涉外法治建设,在全国也将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表明比较法学会具有世界眼光。中国政法大学向来重视涉外法治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比较法学研究院是国内率先建立比较法学二级学科的教学科研机构。学院积极开展以区域国别法方向为代表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因此,推进首都和国家涉外法治发展,是中国政法大学和学会的共同目标。他祝愿学会能够乘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东风,深化和推进比较法学和涉外法治的研究,促进比较法学和涉外法治的繁荣发展。

(为北京比较法研究会揭牌)

周远清、我校比较法学院院长解志勇、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强和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克显共同为研究会授牌。

会议选举产生了北京比较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解志勇当选为会长,我校教授费安玲当选为监事长,教授刘承韪等当选为副会长,副教授李晓辉当选为秘书长(兼副会长)。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谢立斌、张彤、元轶,法学院教授罗智敏、赵宏,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林鸿潮等当选为常务理事。

解志勇随后表示,学会要搭建学术界与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平台,为涉外法治研究与实践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参与涉外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希望学会能够成为以首都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比较法学和涉外法学研究交流平台。

梁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鲁楠、互联网企业合规专家薛颖做学术主旨发言,多名与会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自由讨论,气氛热烈。

北京比较法研究会将根据涉外法治发展的要求、自身的特点和会员的需求,整合现有研究资源,搭建高层次的研究平台,开展比较法学和涉外法治研究领域的理论研究、研讨交流、咨询服务、域外法律查明和翻译等业务,参与比较法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做到立足实际,主动担当,加强实践面向和法治建设的现实参与能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助力首都和国家的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

编辑 方舒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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