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5月15日下午,我校召开法学本科课程体系建设工作调研会。校长马怀德、副校长常保国参加调研,教务处相关负责人、法学专业相关学院院长、副院长、基层教学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汪海燕主持。
(校领导调研法学本科课程建设 摄影 张展鹏)
教务处副处长翟远见就我校法学本科课程体系现状作了汇报,并针对我校现行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初步改革方案。与会人员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围绕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校领导调研法学本科课程建设 摄影 张展鹏)
常保国就本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阐释了基本思路:要从知识传授、价值塑造和能力培养出发,综合考虑新的法学二级学科目录设置、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新要求、我校法学研究和教学优势、教师学生的意见、法律实务部门的建议等因素,科学地设计可行性改革方案。在学分总量控制、课程模块、学院特色、课程开设时段等方面进行研究。要发挥学校其它学科基础课程对法学专业的支撑作用,将相关课程作为法学专业公选课程纳入培养方案。要根据培养目标和特色培养要求,进一步完善“4+2”卓越法学人才实验班、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和与北外的“联培班”课程体系建设。
马怀德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重要一环。法学本科课程体系建设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学校在法治人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丰硕成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更新完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一体推进法学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深化协同育人,邀请法治工作部门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课程体系建设在人才培养中重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系统梳理专业课、通识课和实践课的设置情况,增加课程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要过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更新完善培养方案,强化课程体系的科学性、专业性、实践性,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