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我校兼职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瓯在昌平校区作了题为“两岸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讲座。
朱瓯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行政程序法的功能作用、《行政程序法》出台的背景、该法所涉及的内容以及由此延伸出的种种问题。在谈到行政程序法的功能作用时,他认为,随着行政机关公共事务的增多、政府职能的增强,行政机关的权利必然会大大扩大。如何更有效率的执行行政权,并同时在宪法框架中让公民的权利得到公正公平的保障,是一个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如何促进公民参与政治,如何防止行政机关侵权和贪污腐败,如何提高行政效率并促进改革开放,这都需要正当行政程序的保障。
朱瓯教授指出,台湾于1999年正式出台了《行政程序法》,大陆虽无该法但目前该法草案也已大致定下方向。他结合台湾与大陆的现状,分别从经济、政治、社会和法律文化四个方面谈起了行政程序法出台的背景。他相信,大陆已经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司法改革,未来一定会显示出成效。
朱瓯教授还介绍了《行政程序法》所涉及的思考方向,包括正当的行政程序应包含哪些内容,违反该法所规定的行政程序的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等。并对由此延伸出的问题作了深入地思考,诸如《行政程序法》所规定的法条的效力位阶问题,法理事实上的特殊情况等。
最后,朱瓯教授就大家所关心的《行政程序法》在台湾的实施力问题和两岸政治局势等问题作了深入浅出地回答,赢得同学阵阵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