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法大  >  正文

我校举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聘任仪式

来源:研究生院 戈春   6-14   阅读:
T AAA

2006年6月13日下午,我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聘任仪式在学院路校区接待室举行。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卞建林、副院长王振峰、杨阳出席会议,研究生院培养办和院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卞建林主持。

王振峰首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情况。《条例》对督导组的组成、督导员的聘任条件、聘任办法、工作职责及督导的方法与内容进行了规定,王振峰对此进行了逐条解释和说明。

随后由朱勇向督导组三位成员——宋振国教授(因故未到)、刘廷吉教授、黄勤南教授颁发聘书。聘任仪式结束后,到会的两位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们指出,学校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台《条例》,充分说明学校领导对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我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他们表示在各部门通力支持、全力配合下,将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督导员的各项职责,不辜负学校及校领导的重托。另外,督导员也向研究生院院领导提出了开展工作的多项建议。

卞建林根据各位督导员的建议和意见,对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提出了三点需要重点落实的内容。首先,坚决落实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其次,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通过建立专人专项联络制度、主动邀请督导员参与工作、建立意见反馈制度等措施,保证督导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与校领导、院领导沟通;再次,相关工作人员要尊重督导员的意见,为督导员服务,为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最后,朱勇对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学校对于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十分重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总体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下,及时出台建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制度,提高质量监控效果的措施是十分必要和适时的。而这一制度的有效发挥作用离不开督导员的认真工作,因此他对督导员提出了以下三点希望。首先,要有明确的质量意识。他指出,督导员的任务就是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保证包括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管理部门的服务管理质量两方面内容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其次,要有明确的责任意识。督导员对校长负责,代表学校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再次,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督导员的任务就是找问题、找不足、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而不是对教学工作进行表扬。同时还要配合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整顿、集中整顿工作。另外,他希望督导员能注意身体、劳逸结合,认真、高效地履行职责,完成学校赋予的任务。

(编辑 米莉)

关闭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