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0日晚,台湾东吴大学林诚二教授应民商经济法学院的邀请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作了题为《给付不能的体系构建》的学术演讲。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家安副教授担任了讲座的主持人。
林教授首先从一个现实中的案例出发,将给付不能分为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主观不能与客观不能、法律不能与事实不能、暂时不能与永久不能、全部不能与一部不能几类,并且以系统的图表形式对各种类型的交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之后对各种具体情况下契约的效力进行了系统的归纳。随后,刘家安副教授对林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最后,林教授还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一些问题。
整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林教授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和渊博的法学知识征服了法大学子。
(编辑 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