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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 民主协商 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的科研管理体制――中国政法大学科研体制改革研讨会隆重召开

来源:文/科研处 图/艾群   11-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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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至28日,由科研党总支、科研处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科研体制改革研讨会”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宽沟招待所召开。对于本次会议,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参加了全程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副校长张桂琳、张柳华、张保生参加了会议。学校科研单位所有人员、各院级领导或主管科研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会议是在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入第三阶段的背景下召开的,是科研党总支、科研处落实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的切实体现,会议旨在民主讨论、集思广益,全面梳理在高校跨越发展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我校科研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以提高全校科研整体水平、培养新世纪优秀创新团队与人才为目标,会商良方,完善进路,以期形成最终的科研体制改革方案。

研讨会主要围绕《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学术休假管理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展开,采取了“发言与交流”的互动方式,充分有效的发挥民主,畅所欲言。

大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大会发言和交流,由科研党总支书记郭成伟主持。副校长张保生以《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为题全面概括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曲折历程,分析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出路是改革创新、目的是激发学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人事处处长高浣月以《关于试行学术休假制度的思考》为题提出了我校在试行学术休假的初步设想与相关制度安排;科研处处长崔永东则以《学校科研体制改革的理念与制度》为题详细的阐释了学校科研体制改革的理念、论证了我校进行科研体制改革的意义与作用以及实行科研体制改革的目的与举措。

第二阶段由科研处处长崔永东主持,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法学院副院长焦宏昌、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陈光中、中德法学院院长兼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米健、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徐世虹等分别发言,在国际知名大学科研运行机制、我校科研机构组成架构设计、研究机构与教学单位关系、科研人员归属与待遇、学术休假实行细节规定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列举了“征求意见稿”尚需改进的条文,对推进完善我校的科研体制提出了建议。

会议最后阶段,石亚军在认真听取了各位代表的发言之后,进行了总结讲话。石亚军首先明确了本次会议的性质是研讨会而非工作会,旨在广泛征求意见,而非进行工作部署。本次会议从大科研改革的初衷出发,就是要搭建一个民主的平台,共商大计。虽然产生了初步的讨论方案,但却未必在会上形成结论。成熟方案提交之前应当对科研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进行充分评估,达成共识。作为学校整体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科研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研讨会的召开应当未雨绸缪,夯实思想基础。石亚军提出了我校科研体制改革的六项基本原则:第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追求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第二,应有利于提高我校的科研创新能力与科研的自我发展;第三,应有利于形成我校一流人才的流动与一流科研成果的诞生;第四,应有利于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全面调动科研力量,实现资源整合;第五,实行整体布置与分类设计相结合;第六,应有利于保护本校的特色与优势。

石亚军最后强调指出,研讨会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大背景下召开的,结合先进性教育中的五项反思,我们应当追求改革全程的民主化,实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深入交流,广泛沟通,反复磋商,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的改革方案。

整场会议讨论充分,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的目标和效果。本次会议之后,科研处将会同人事处等部门,在充分吸收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对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完善,建构起适合国际国内科研发展形势和我校科研现状的科研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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