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繁荣检察理论研究,特别是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同立法、公诉实务相结合,2005年10月29日至30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在河南省郑州联合举办了“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理论研讨会。共有102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这些代表包括来自我国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各市以及基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河南省内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政法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河南日报、今日安报和大河报等媒体的代表。
在研讨会的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副校长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分别致词、讲话。本次研讨会坚持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自主创新”的方针,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热情高、精神集中、发言踊跃、积极思维、思想解放、畅所欲言。代表们结合我国当前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我国民主与法治的进程,围绕着“公诉理念”、“不起诉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暂缓起诉制度”等议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其中对许多基本理论和程序问题各抒己见、相互交锋,最后专家、学者们作了精辟且高屋建瓴的点评,特别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所做的研讨会总结,非常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通过举办此次“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理论研讨会,实务部门的工作者普遍认为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尤其是对自己承担的起诉与不起诉工作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和总结。研讨会的这些成果不仅对实践工作有指导作用,更重要的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起到了献计献策和积极推动的作用。本次研讨会举办得非常成功,成果丰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另外,此次研讨会收到了来自专家、学者和检察实务部门工作者的论文共计62篇,其中不少论文观点新、立意强,理论和实践价值较高,受到了专家的好评。这些论文所阐述的观点不仅将对我国“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的深入研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论文中的一些科学合理的立法建议和对策,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