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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主导作用,推动学校整体工作开展-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来源:文/科研处 图/卢云开   11-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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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我校新组成的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昌平校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在本次会议上,徐显明校长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本次会议由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张保生教授主持。他首先宣读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成立第八届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决定》,之后,徐显明校长向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及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

讨论通过新修订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是本次会议的第二项议程。在进行讨论之前,常务副主席张保生副校长就该《章程》的修订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他介绍说,提交本届学术委员会讨论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稿)经过了三道程序,先是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征求部分教师的作了初步修改,之后将修改稿发到本届学术委员会每一位委员进一步征求意见,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对修改稿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稿)。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强化了审议职能,弱化了评审职能;对组成人员的结构提出了更高和更全面的要求;强化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在专门委员会中增加了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委员会;调整了委员的任期;增加了和院级学术委员会关系的表述;完善了会议制度。在讨论过程中,委员们针对学术委员会的性质、设立宗旨、人员组成、职责、会议制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形成了统一的意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修订后《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它将成为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活动的总章程。

在会议最后,徐显明校长作了总结讲话。他首先指出,本届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结构在法学学科、非法学学科的基础上,吸收了跨学科的学术骨干,体现了我校多学科的学术理念;新学术委员会和学校已成立的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际交流委员会组成了四个平行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都以教师为主体,体现了教授治校的理念;学术委员会是行使学术权力的机构,要使它很好运行,就要按《章程》运行。对于本届学术委员会,徐校长提出要求,一是要发挥样板职能,学术委员会的每位委员都应成为全校教师的学术楷模;二是要通过议决学术事项,营造学校学术发展的氛围,推动学校的学术发展,形成良好的学术品位;三是要按照章程,对学术事项行使评价的权力,完成相关的评定审议;四是全部工作要最终形成政法大学的优良传统,形成政法大学的校风、学风。学术委员会对于推动全校的整体工作,是其他任何一个组织所无法替代的。徐显明校长对上一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在学校在科研经费的增加、科研地位的提升,都与上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推动是分不开的。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成立第八届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决定》,中国政法大学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共由24人组成,主席为校长徐显明教授。常务副主席为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副主席有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方流芳教授、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社会学院院长乐国安教授,其他委员有(按姓氏笔画为序)王人博、王传丽、文兵、王灿发、王牧、丛日云、许传玺、朱勇、孙选中、米健、李立、张桂琳、崔永东、舒国滢、樊崇义。我校终身教授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担任本届学术委员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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