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行政程序立法研讨会”在北邮科技大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关,以及《法制日报》、《新京报》等新闻机构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致欢迎辞。会议围绕“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意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行政程序主体”、“行政决定的程序”、“特殊行政行为的程序”共四个议题展开,对马怀德教授主持起草的《草案建议稿及理由说明书》进行了热烈研讨。与会人员对我国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行政程序立法的一些具体问题取得了部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