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法学院学术沙龙活动在学生活动中心208室隆重拉开帷幕。
在本次活动中,主讲人陈景辉博士将大家的目光引向实证观念和法的社会规则理论的问题。在一篇题为《作为社会事实的法——实证观念与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的论文中,陈景辉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他指出,法律实证主义得以成立的前提在于兼具规范性与社会性双重要求的实证观念的确立。但是,传统的实证主义(奥斯丁与凯尔森)理论框架仅仅解释了上述要求中的某个侧面,只有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才能将规范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陈老师认为,虽然德沃金依据协同性道德与惯习性道德的区分,对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进行了批判,但是哈特的惯习主义转向依然能够化解上述攻击,所以由此而来的“惯习命题”依然能够解释实证观念。
陈景辉博士的主题歌发言结束后,舒国滢教授进行点评,并对陈景辉的观点进行补充。沙龙的其他参与者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法学院学术沙龙活动始于2004年2月,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法学院学术氛围,增强学院凝聚力,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提供的学术平台。这一学术活动得到北京市教委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项高校学术创新制度和活动。迄今为止,沙龙已成功地举办了十余次。据悉,法学院希望通过学术沙龙活动推进学院的学术建设,使学院成为“兴政法学术,集百家之言”的法大学术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