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7点,由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分团委和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主办的刑事法论坛第二场“刑事再审程序之探讨”在昌平校区礼堂举行。
我校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光中,中国公安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敏,《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国均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由我校岳礼玲教授主持。
陈光中教授在谈及自己的看法时认为再审程序的改革首先要从理念入手。陈光中教授在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旧理念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中国的审判改革应注意以下三个理念,第一、在纠正错误中实现司法公正;第二、遵循既判力,即尽可能的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维持生效判决的稳定性;第三、一事不再理原则。现在要将这三个理念综合设计,找出适应中国情况的审判程序改革方法。
崔敏教授针则认为再审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它没有期限限制。作为再审的理论基础——有错必纠,其中的错误为严重错误,详细说是事实上错误、性质上错误、适用法律上的错误。他对再审与一事不再理进行了比较,认为再审的作用在于维护司法公正,而一事不再理在于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
周国均先生作为《中国法学》的总编辑,为我们提供了再审程序的前沿信息,从价值这一独特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再审程序的问题。在审判监督的公权与受判决的私权之间,私权应优先;在审判公正与审判效率相结合中,要以公正优先,效率为次;在既判力与改正错判中,要重点改正错判。所以,再审程序改革要实现代表公正公平的内在价值对代表追诉人的利益外在价值的满足。
论坛中,三位教授分别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详细内容请见《学术讲堂》有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