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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文/刘月 摄影/任重哲   7-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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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股权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法大智库——“现代市场体系与营商环境法治化研究”具体承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社、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农商银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30余名学者与实务专家参加了会议。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宋朝武教授、李建伟教授、王娣教授、邱星美教授、王玉梅教授、纪格非教授、朱晓娟副教授、任启明讲师、胡思博讲师,诉讼法学院谭秋桂教授参加会议。

(股权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问题研讨会)

会议由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李建伟主持。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代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对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对会议背景和会议主题作了介绍,同时指出股权强制执行具有理论与实务高度融合的鲜明特点。他希望本次研讨会的交流形成更精彩的学术争鸣和思想碰撞,为我国民事执行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公司法适用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对于股权强制执行理论研究、当前股权强制执行审判实践和推动股权强制执行立法进程都具有重大意义,期待与会的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为人民法院更好地推动涉公司股权的执行工作提供可靠的借鉴。

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会长宋朝武在致辞中分析了股权执行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认为解决股权执行难问题在法律效力上需要上位法的支持,希望本次研讨会针对股权执行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思路,为国家的执行立法提供学理支撑和对策支持。

自由讨论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原执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葛行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蒋大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凯湘围绕股权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和股权的强制执行与股东优先受让权的保护两大主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北京农商银行法务总监、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工委副主任、北京银行业协会法工委主任张卫国,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娣,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咨询部主任邱星美,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副会长雷运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永前,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副会长谭秋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督导室副主任张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越对股权强制执行涉及的隐名股东股权的强制执行、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份的强制执行,以及股权强制执行的优先执行股利、股权的强制变价、强制以股权抵债、强制交付股权四种方式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了完善建议。

李建伟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来自法院的实务系统、来自民诉法学界的程序法、来自商法学界的实体法的三大阵营针对股权强制执行展开的探讨,实现了议题集中,确实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取得了丰富成果。

 

 

编辑 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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