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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短视频版权争议的化解路径”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法律硕士学院  12-1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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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由我校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办的“短视频版权争议的化解路径”学术研讨会在线上顺利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的八名专家学者进行了发言,数十位听众参加了线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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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为本次会议做了致辞。许身健表示,进入新的世纪,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此过程中离不开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发展与有序竞争。对于现如今的年轻人,短视频已经变成了社交一种新方式。短视频行业也给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但是在行业发展过程中,一些新的法律问题相伴而生。本次会议旨在探讨短视频行业中的版权治理问题,寻找治理规则,促进业态健康发展。对于短视频的版权侵权规制,有观点认为应当加强短视频平台事先审查力度。但是增加平台事先审查的义务,是否能够有效版权争议是存疑的。对于企业来说,事先审查义务不仅很难做到,而且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网络用户体验,也会产生信息流通的障碍,影响行业的长远发展。对于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仍应遵循“避风港”原则。因为“避风港”原则界定了各种知识内容传播的边界,还考虑到了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与平等性。今天的会议主题是当下热点问题,特别期待着倾听各位参会者的观点,希望我们能够最终寻找到一条应对之道,促进互联网的治理。

研讨环节分为两个分主题展开,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陶乾副教授进行主持。与会专家分别探讨了“短视频版权争议的本质”和“短视频版权争议的化解路径”。在两个主题下,学者们分别发言,各抒己见。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伟的演讲主题是“互联网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与版权规制”。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博士后郝明英从基础概念出发,对短视频进行了类型化区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陶乾分析了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争议的四个特点,利益相关主体具有多样性、涉及的著作权项具有交叉性、侵权性质的判定上具有很强的个案性、用户行为的性质具有模糊性。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陈绍玲指出,在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有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可能性,这意味着权利人、网站、使用者对视频的定性很有可能有分歧,所以,红旗标准下的三方共识难以存在,这使得红旗标准无法适用于短视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演讲的主题是关于短视频平台版权过滤责任的司法梳理和反思。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的演讲主题是短视频版权监管的思路和建议。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张宪认为短视频版权合规存在传统的行政治理与司法治理上的困境。

许身健在总结讲话中对参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同时期望社会各界关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新兴法律问题,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版权生态贡献智慧。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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