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19点至21点,民商经济法学院08年明法系列讲座第一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瓶颈”在我校昌平校区端升楼第一阶梯教室举办。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担任讲座特邀嘉宾。他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深刻剖析了土地流转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其带来的作用。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为切入点,他回顾了建国以来的两次土地改革。他谈到了土地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而此决议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的。
王卫国认为“我们要一个怎样的城市化?”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的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集中于农村,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而社会矛盾爆发点之一就是土地问题。他还概括性地指出现今土地管理正面临这四大困境:土地GDP、土地财政、土地垄断和土地腐败。面对种种问题,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对于增加农民流动资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起到了很大作用。更深一层地讲这对于改进社会公平状况,缓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金融衰退,改变发展模式起到了积极作用。他还提到每项变革都会带来机遇与挑战。在带来农民获得收益时,它也使得房价趋于平缓,其开发也势必会分享金融资源,这就影响到了开发商的利益。基于其最大受益者是农民,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关心三农问题的一大突破。
在谈及现今土改所面临的问题时,王卫国也提出了几点建议。针对现行法律与土改情况难以对应,致使政府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他认为应当对《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法》做出修改与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房地产管理法》,这样可以有效发挥政府职能。而对于可能出现的土地投机现象,建立一个城乡统一土地交流平台是很有必要的。他还提出将土地转让所带来的税收收入用于支援边远地区可以很好地解决受益不均等问题。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王卫国针对同学们的问题提到了土地流转所用资金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市场,以及实施后控制土地流转方向、作用转变所依靠的法律手段。此外他还强调了作为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
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讲座后同学们还纷纷上台与王卫国做进一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