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晓力博士应我校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邀请,为国际私法研究生作“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的专题讲座。该讲座是国际私法研究所本学期针对硕士研究生安排的系列讲座之一,旨在于让学生们“走近实践,学有所用”。
讲座前,刘力老师对本次讲座的概况向同学们作了简明介绍,并突出强调研究讲题的价值及高晓力博士开展此次讲座的背景优势: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晓力博士常年专司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领域,深厚的理论功底兼丰富的实务经验,同学们所倾听的,会是来自司法前沿的清晰而坚定的声音。
讲座在一片宽松的气氛中展开。高晓力博士开宗明义指出本次讲题内涵,明确了何谓“商事”,何谓“涉外”,何谓“监督”;接下来,从仲裁的性质、仲裁的价值目标、司法与仲裁的关系、仲裁的历史沿革几个方面分析了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的必然性。高晓力博士通过考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近年来的工作任务,谈到了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些前沿问题,如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放宽趋势、贸易法委员会调解示范法的出台以及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的最新发展动向等,她就这些问题中的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分别表述了自己的看法,并就硕士研究生的课题研究方向提出了建议。随后,高晓力博士详细介绍了司法监督程序的内容,由申请主体、申请所需文件、申请期限、审查标准入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通过一系列经典案例引发同学们关注相关国际条约的发展,立足中国立法思索未来法制建设的方向。最后,高晓力博士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对基本概念内涵理解的最新变化趋势,还权衡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中的报告制度的利弊得失,最后提出通过对《纽约公约》的灵活理解并合理适用公共秩序制度使我国的法制更为完善的个人建议。
同学们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和问题,高晓力博士进行了耐心而细致的回答。
最后,朱子勤老师对这场别开生面的讲座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对同学们今后课题研究的建议。高晓力博士还向国际私法研究所赠送了由她负责编写的《涉外商事审判实务》系列丛书。